宁国市喜乐购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X66E0R |
宁国市喜乐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
朱家寿 |
宁市监处罚[2023]9-20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本局于2023年3月13日在宁国市宁墩路中鼎公寓门面房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喜乐购超市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发现有涉嫌超过使用期限的4支裂可宁手足冻裂护理霜待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裂可宁手足冻裂护理霜4支; 2、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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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0 |
0.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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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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