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为推进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进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引导人社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员。同时,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重点学习清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二)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组织开展好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深入人心。
(三)推进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人社法规宣传、融入业务工作、融入日常执法、融入人社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修正案)、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
(五)扎实学习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施人社“十四五”规划,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宣传外来务工、人才新政30条、职业技能培训、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深入学习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无欠薪”城市创建行动、规范用工行动等重点目标工作,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五)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法治宣传。
(六)适时开展其他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引导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宣传《就业促进法》;组织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局党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修订完善办文办会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领导集体研究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将学法、守法,依法履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遵守党规党纪等纳入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着力从制度层面推进机关依法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创新举措,推进“职工书屋+法律图书角”建设。
(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人社法规政策宣讲团、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作用。坚持需求导向,有求必应。以企业、基层组织、服务对象对政策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换位思考,精准把握服务对象需求的重难点,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回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及法规政策适用范围,分层分类组织实施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做到个案问题,结合服务对象遇到的实际问题精准指导到位。
(三)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制要求,各科室、二级机构坚持“管、用、宣”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形式。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一)筑牢传统方式普法基础。充分发挥人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的外宣作用,结合服务窗口、广场宣传、重点节点宣传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编制服务指南、印制宣传单册、宣传物料,持续开展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二)抓好新媒体普法创新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作用,通过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人社政策小知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宣传解读惠企便民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人社普法宣传教育网络。
(三)以技能练兵比武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做到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推动干部职工以比促练、以练促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主动将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法治竞赛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吸引社会公众学习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
附件:1. 2023年度宁国市人社局承担全市重点普法内容提示
2. 宁国市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2023年)
附件1
2023年度宁国市人社局承担全市重点普法
内容提示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部门 |
2月 |
“春节”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劳动关系科 仲裁院 监察大队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监察大队 劳动关系科 仲裁院 |
附件2
宁国市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2023年)
单位名称 |
宁国市人社局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谢志祥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普法联络员:徐丽、李珊 |
普法对象 |
1.对内:人社系统工作人员 2.对外:一是涉及人社系统服务对象;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宪法》《民法典》《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春风行动、机关集中学法月、工伤保险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元旦、春节、“5.1”、“12.4”等重要时间节点 |
普法阵地 |
1.主流媒体:“12345”热线、宁国融媒体中心等; 2.网络媒体:宁国市人社局官网、宁国人社微信公众号等; 3.实体平台:宁国市人社局宣传栏 |
普法队伍 |
1.专业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 2.志愿队伍:局法规政策宣讲团等。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组织参加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结合“2+N”招聘会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活动; 3.开展巾帼女性专场普法宣传活动; 4.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 5.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宣传; 6.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7.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8.开展“五一劳动节”法治宣传活动; 9.开展“人社大讲堂”活动。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社区居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2.针对各类企业、劳动者等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活动; 3.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