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建设宁国市生态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宁国控字〔2023〕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项目代码为:2302-341881-04-01-483810
二、该项目地点:宁国市。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西津河生态治理工程、东津河生态治理工程、截污工程。具体为:1.西津河生态治理工程:对西津河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河道修复总长度约9km,含河道清淤、拦河坝、游步道、护坡、堤坝加固以及沿岸景观提升,配套建设体育公园、生态停车场、路灯广告位等。2.东津河生态治理工程:对东津河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河道修复总长度约10km,含河道清淤、游步道、护坡、堤坝加固以及沿岸景观提升,配套建设体育公园、生态停车场、路灯广告位等。3.截污工程:为防止项目周边区域污水进入水体影响水系环境,围绕东津河、西津河建设截污管。
四、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五、项目总投资为100162.73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节能、环保措施。
七、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2023年4月12日
抄送:市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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