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仙霞镇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8 10:53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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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仙霞镇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2023年3月18日
附件:仙霞镇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仙霞镇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
防灭火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进山旅游、春耕备耕、农事用火等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加,森林防灭火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市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宣城及我市森林草原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强化火源管控,严密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持续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最大限度的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组织、宣传、责任、保障”四大体系经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定必胜信念,保持昂扬斗志,做好统筹、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森林防灭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建立完善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和打击惩处等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预防保护措施,确保扑火队伍安全,实现疫情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
成立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史朝华同志任组长;镇长刘丹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舒家明、纪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应急办负责人各村负责人组成。仙霞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潘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责任落实。
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应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研判、亲自带队排查隐患、亲自抓督查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方案实施期间,全镇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6时前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209060),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三)强化宣传氛围,抓好防火教育。
一是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和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及规定。二是要在主要交通路口,景区、公墓、坟墓集中区等区域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同时,进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要强化群众因烧田草、杂草和祭祀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反面案例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安全用火,移风易俗,着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四)强化火源管控,抓好隐患排查。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一是在重点区域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进山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禁止携带一切火种上山。二是对农事用火加强管控,严禁在森林防火区30米范围内烧田草、杂草等,采取有针对性预防措施,将农事用火管理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农事用火安全。特别是严禁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智力障碍人员、精神病人、老人、小孩等)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监管,杜绝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情。此外,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乡成立的联合执法组要加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管理,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应急值守,抓好扑火安全。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节假日及周末双休日,镇至少要确保有一名领导带班在岗值守,各村至少要确保有一名村干部在岗值守,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同时要及时上报森林火情信息,做到扑报同步,及时核查卫星热点,并在30分钟内如实反馈,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镇扑火队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按照扑火预案和处置办法,严密组织,高效扑救,安全第一,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此外,要加强扑火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扑火队员在巡查宣传和上山扑火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允许体温测试不合格人员参与巡查宣传和火灾扑救。同时组织扑火队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确保队伍人员安全。
(六)强化责任追究、抓好火案侦破。
对因工作失职、责任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防护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到村一线,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及时整改到位。此外,镇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山火肇事者,并及时将侦破的案件第一时间予以曝光,达到打击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宣传警示效果。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