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305-0003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3 15:36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徐加勇、吴梅: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低效闲置土地退二优二事项的建议》(2号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开区已成立工作领导组,全力推动该项工作。目前,建投集团已收购7家企业,盘活用地面积289.39亩。针对提出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建议当中提出的手段不多的问题。我委已成立退二优二工作组,班子成员为工作组组长,局室抽调工作组组员,成立专门工作专班,负责退二优二项目谈判工作。一旦谈判结束,建投集团抓紧完善程序,并签订资产收购协议。

二是针对建议当中提出的企业清退困难问题。为引导腾退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我委按照宁政规〔202212号文件给予相关政策性奖励。即对市内外工业企业租赁政府投资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的给予适当租金奖励。达到厂房租赁扶持条件的,给予年度实际支付租金40%的奖励;达到扶持条件1.2倍以上(含1.2倍)的,给予年度实际支付租金60%奖励;达到扶持条件1.4倍以上(含1.4倍)的,给予年度实际支付租金80%奖励(已享受发展贡献奖励的除外)。对有意向入驻建投标准化厂房的腾退企业,建投集团将做好积极引导、热情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减少转让企业腾退租赁企业的压力。

厂房租赁扶持条件为:市内外工业企业租用工业厂房含社会化厂房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自项目投产次年起五年内任意连续两年年税收需超过400/平方米/年;面积低于5000平方米的,自项目投产次年起五年内任意连续两年年税收总额需超过200万元/年。

三是针对建议当中提出的企业自身问题。建投集团在资产收购协议中约定,收购标的资产移交和权属证书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建投集团才会将收购款项支付给被收购企业。这项措施可以将资产转让中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

衷心感谢您对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开发区各项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张永峰

联系电话:0563-4189605



2023年5月2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