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县级标准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灾害应急救助
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300元/人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63-4025006
过度期生活救助
启动救灾响应后,“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期限3个月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房屋因灾倒塌或损坏、需要重建的群众
倒房重建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修缮户户均补助2000元
根据房屋重建维修情况
旱灾救助
因旱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
60元/人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也可适当发放物资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
130元/人
冬春期间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
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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