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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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12345热线反映宁国市汇金商业广场路面停车位产权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8 发布日期: 2022-12-28
关于12345热线反映宁国市汇金商业广场路面停车位产权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28 09:37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汇金商业广场业主您好!

来信收悉,经查阅汇金商业广场项目相关资料,该小区已由住建部门组织并通过综合验收,相关房产建设单位(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地面车位等附属设施未办理登记。至于车位归属问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建议协商解决。

特此答复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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