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976356562392/202306-0001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长期规划】宁国市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总规文本及图纸(2021-2035)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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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长期规划】宁国市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总规文本及图纸(2021-2035)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目 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3
第一条规划目的··············3
第二条规划依据··············3
第三条规划期限··············4
第四条规划目标··············4
第二章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与特色·······5
第五条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与特色·······5
第三章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与功能分区···5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及核心景区范围······5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性质···········6
第八条功能分区··············6
第四章容量与人口·············6
第九条游人容量··············6
第十条游人规模··············7
第十一条总人口容量············7
第五章保护培育规划············7
第十二条资源分级保护···········7
第十三条资源分类保护···········8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规划···········10
第六章游赏规划··············11
第十五条风景游赏规划···········11
第十六条典型景观规划···········13
第十七条游览解说系统规划·········15
第七章设施规划··············15
第十八条旅游服务设施规划·········15
第十九条道路交通规划···········18
第二十条综合防灾避险规划·········20
第二十一条基础工程规划··········22
第八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24
第二十二条居民点调控类型·········24
第二十三条居民点调控措施·········25
第二十四条经济发展引导规划········26
第九章国土空间规划协调··········27
第二十五条外围保护带规划协调·······27
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规划协调········27
第二十七条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28
第十章分期发展规划············30
第二十八条分期发展期限··········30
第二十九条近期实施重点··········30
第三十条远期实施措施···········34
第十一章附则···············34
附表····················35
附表 2-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35
附表 2-2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景源定级一览表··36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有效指导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利用,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特编制《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8 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7 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 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 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 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0 年通过)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通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13 年修正)
(15)《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6 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 年修正)
(17)《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2022 年修正)
(18)《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16 年通过)
(19)《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2016 年修订)
(20)《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2022 年修正)
2.技术标准及要求
(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7)《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8)《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9)《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3.相关规划
(1)《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2)《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3-2030 年)》
(3)《宁国市方塘乡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4)《宁国市胡乐镇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5)《宁国市甲路镇总体规划(2013-2030 年)》
(6)《宁国市青龙乡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7)《宁国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 年)》
(8)《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
(9)《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0)《宁国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11)《港口湾水库保护规划》
(12)《宣城市皖南“川藏线”旅游度假区概念性总体规划》
第三条 规划期限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 近期: 2021~2025 年,远期: 2026~2035 年。
第四条 规划目标
充分保护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真实完整地 彰显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审美价值,实现自然与人文景观的有机融合。
在环境容量允许的限度内,以合理适当的方式,优化利用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资源,适度、有序地发展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业和其他事业,做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在开展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利用过程中,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完善管理体制,实现政府、居民、经营者与游客的共赢格局。
第二章 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与特色
第五条 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与特色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包括自然景源和人文景源2大类,8个中类,18个小类,40处景源。通过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指标评价得出:一级景源4处,二级景源14处,三级景源17处,四级景源5处。风景资源特色可总结为:“山环水绕、烟波浩渺•世界奇迹、天然珍稀•千年老街、古韵犹存•风物丰富、人才辈出”。风景资源及定级一览表见附表2-1、2-2。
第三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与功能分区
第六条 风景名胜区及核心景区范围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范围涉及方塘乡、胡乐镇、甲路镇、青龙乡和竹峰街道五个乡镇(街道),规划范围总面积为50.1平方公里,主要包含两个区域:以青龙湾主水面为核心的北部区域和以周赟墓、周氏宗祠为核心的南部区域。以青龙湾主水面为核心的北部区域大致范围为:北至储家滩北侧河流界线,南至胡乐老街廉夫桥北约128米,东侧界线大致沿储家滩至胡乐老街南北向青龙湾水体东侧岸线界定,西侧界线大致沿彭家岭码头至胡乐老街南北向青龙湾水体西侧岸线界定,并包含潘茶村、上坦村、一万岭部分区域。以周赟墓、周氏宗祠为核心的南部区域主要为周赟墓和周氏宗祠所在的下中川居民点区域。具体详见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图。
核心景区范围为青龙湾主水面和港口湾水库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与青龙湾风景名胜区重叠区域,总面积12.4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4.8%,具体详见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
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是以原生态自然山水景观、知名地质遗迹和丰富文化遗存为特色,适宜进行游览观光、休闲养生及文化科普活动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 功能分区
根据功能特性,规划将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划分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旅游服务区四个功能区。
1.风景游览区
风景游览区主要为景点、景群等风景游赏对象集中的区域,风景游览区总面积为 37.3 平方公里。
2.风景恢复区
风景恢复区主要为重点恢复、修复、培育、抚育的景观区域,风景恢复区总面积为 12.1 平方公里。
3.发展控制区
发展控制区主要为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范围发展型、控制型村庄集中区域及农业生产区域,发展控制区总面积为 0.6 平方公里。
4.旅游服务区
旅游服务区是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直接为游览活动提供配套服务的公共服务 区,包含了吃、住、 行、游、购、娱等服务功能。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 务区包括 3 处旅游村、 4 处旅游点、多处服务部, 旅游服务区总面积为 0.1 平方公里。
第四章 容量与人口
第九条 游人容量
规划期末日游人容量为 9740 人; 日极限游人容量为 19480 人;年游人容量 为 286.9 万人。
第十条 游人规模
近期年游人规模为 150 万人;远期年游人规模为 220 万人。
第十一条 总人口容量
风景名胜区内总人口容量由游人、居民与直接旅游服务人员三类人口规模 构成, 规划期末总人口容量为 10077 人/日。其中:游人规模为 6875 人次/日; 居民人口规模为 2980 人;旅游服务人口规模为 222 人。
第五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十二条 资源分级保护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属于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应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将风景 区内资源价值最高的区域划为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为青龙湾主水面和港口 湾水库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与青龙湾风景名胜区重叠区域,总面积为 12.43 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主要为:
(1)不得破坏水体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体保护有关的植被。
(2)不得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3)不得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4)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排放、倾倒废水、污水以及其他废弃。
(5)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览和保护无关的设施, 不得安排旅宿床位,禁止安排 对外交通,严格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6)严格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严格控制游客规模。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 风景名胜资源较少、景观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应划为二级保护 区。 将一级保护区外其他景观资源分布较散的区域及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划为 二级保护区,规划总面积为 26.01 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保护措施主要为:
(1) 严禁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 貌的活动。
(2)二级保护区应恢复生态与景观环境,限制各类建设和人为活动,可安 排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严格限制居民点的加建和扩建。严格限制 游览性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3)加强乡土物种的抚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已被破坏的风景资源实施 景观和生态恢复。
(4)二级保护区内的青龙湾国家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除了必要的保护、解 说、游览、休憩和安全、环卫、景区管护站等设施以外,不得建设住宿、餐 饮、购物、娱乐等设施。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属于控制建设范围,风景名胜资源少、景观价值一般、生态价 值一般的区域应划为三级保护区。将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外 的区域划为三级保护区,规划总面积为 11.66 平方公里。
三级保护区保护措施主要为:
(1) 严禁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 貌的活动。
(2)三级保护区可维持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导功 能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和相关建设,区内建设应控制建设功能、建设规模、 建设强度、建筑高度等, 并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3)三级保护区内的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划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 地带内的各项建设,应严格落实《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2013-2030 年)》确定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第十三条 资源分类保护
1.遗址遗迹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尚存少量古建筑和遗址,如周氏宗祠、胡乐老街、上坦 大桥。对其保护措施主要为:
(1)清理遗址遗迹周边环境,修建围栏等保护措施。
(2)游览利用以遗址展示为主,不得在周边开展大规模的工程建设。
2.野生动物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野生动物主要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穿山 甲、 白颈长尾雉、小灵猫。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短尾猴、猕猴、鬣羚、豹 猫、鸳鸯、雀鹰、红隼、鸢。此外,青龙湖和众多山溪中有丰富的鱼类等水生 动物。 对其保护措施主要为:
(1)在野生动物出没地段设标识牌, 向游客介绍各类物种的生活习性和濒 危程度,传授观察和欣赏该动物的方法和技巧,使游客增强保护动物的意识。
(2)加强管理,禁止居民及游客进行野外狩猎,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3.森林植被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植物物种资源丰富,主要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红豆 杉、银杏,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钱松、 大叶榉树。有享誉大江南北的滋 补佳品山核桃和山珍贡品香榧及铁杆庄稼柿子树。有红装迎春秋的枫香古树, 有中国特有的传统芳香花木金桂、银桂、丹桂和四季桂,还有沿河两岸万亩浙 皖淡竹林,对其保护措施主要为:
(1)加强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森林植被。
(2)建立森林防火预警与应急机制,增设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系统。
(3)禁止采矿、放牧、挖药和在野外使用明火等行为。
(4)严格按照本规划确定的适宜游人容量组织游览观光等旅游活动,如超过容量限制,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疏导游客,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生 态资源。
(5)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本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4.自然水体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自然水体主要为青龙湾水库主水面以及微型自然水体。 对其保护措施主要为:
(1)加强水质监测,建立预警与应急机制,加强对水体的保护和管理。
(2)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点实施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入污水 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严禁向水体排放污水、倾倒垃圾。
(3)控制游客容量, 加强水域生态工程建设及动态监测系统,保持水域生 态系统的稳定。
(4) 建立水库安全智能监控系统,编制水库安全管理及防洪抢险应急预 案,增强水库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规划
1.总目标
近期保护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稳定,逐步对山林进行生态恢复,防 治环境恶化,增加各项基础设施容量,降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 响。进一步突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远期基本达到在旅游经济发展的同时,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目标,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分项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通过水污染防治与陆地生态系统保护,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应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规定的 I 类标准执 行。风景名胜区内各种旅游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就近排入污水 处理厂或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大气质量保护目标
风景名胜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规定的一级标准。
(3)噪音污染控制目标
风景名胜区内环境噪音按《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0 类声环境功 能区执行。
(4)旅游业控制目标
旅游产生的垃圾全部收集并运至风景名胜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理。
(5)水土保持与山体恢复规划
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重点抓好山体植被的保护和建设、两岸护堤工程、绿 化美化工程。
建立风景名胜区生态巡查制度,严防破坏山体,切实加强以破坏山体的生 态恢复工作。
(6)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在风景名胜区内提倡使用当地物种,加强当地物种的种源培育研究,发动 民众采集和培育当地物种。
在风景名胜区内建立入侵物种预警系统,在共享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和更新 最危险的入侵物种名录,并建立防控机制,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濒危物种的保护与繁殖研究,保护正在恢复的生态系 统,强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监测和研究。
3.污染物总量控制
风景区名胜内禁止倾倒土、石、尾矿、垃圾、废渣、禽畜尸体和其它废弃 物;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人畜粪便和垃圾必须逐步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章 游赏规划
第十五条 风景游赏规划
1.景区规划
本次规划将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划分为4个景区,分别为:青龙湖景区、 上坦 景区、 红豆杉景区和周赟故里景区。
(1)青龙湖景区
青龙湖景区总面积为20.15平方公里, 该区以水为特色,湖泊景观为主体, 包括储家滩、青龙湾主水面及湖滨湿地,适宜开展湖光山色游览和丰富多彩的 水上活动。
1)景区结构为:沿青龙湖及周边湖滨湿地带状分布。
2)景区的主景为:以水景为主的青龙湖。
3)游赏项目安排:揽胜、摄影、写生、写作、创作、科普、休闲娱乐、避 暑。
4)游览方式:以游船游览为主要游览方式,在青龙湖水面进行游赏活动; 以旅游车或自行车游览为次要游览方式,沿环湖路在景点停留。
(2)上坦景区
上坦景区总面积为 8.85 平方公里,是以遗址遗迹及民俗风物为景观特色的 景区,包括上坦村、潘茶村及落羽杉湿地所在区域。本区结合史迹名胜、文物 古迹,开展风光揽胜观光等活动。
1)景区结构为:沿河流一线带状分布。
2)景区的主景为:上坦大桥、芝兰坞、中坦红陶窑址、万年台、红杉林。
3)游赏项目安排:寻幽、访古、揽胜等。
4)游览方式:景区的主导游览方式为旅游车、自行车或步行登山游览。
(3)红豆杉景区
红豆杉景区总面积为 20.02 平方公里, 是以地质风貌及自然生物为景观特 色的景区,包括一万岭、胡乐老街及沿线水面所在区域。
1)景区结构为:沿植物群落块状分布。
2)景区的主景为:一万岭红豆杉、奥陶纪遗迹、 胡乐老街。
3)游赏项目安排:科普、揽胜等。
4)游览方式:景区的主导游览方式为旅游车、自行车或步行登山游览。
(4)周赟故里景区
周赟故里景区总面积为 1.08 平方公里,是以遗址遗迹及民俗风物为景观特 色的景区,包括周赟墓和周氏宗祠所在的下中川居民点所在区域。
1)景区结构为:点状分布。
2)景区的主景为:周氏宗祠、周赟墓。
3)游赏项目安排:访古、观赏等。
4)游览方式:景区的主导游览方式为旅游车、自行车游览。
2.游赏线路组织
(1)风景名胜区内游线组织
游线组织主要为以自然山水、人文景观为依托的游赏线路,划分为: 水上 游赏线、陆路游赏线和空中游览线。
1)水上游览线
结合青龙湖周边城镇、景点,适度开展青龙湖湖面旅游。旅游方式以游船 和游艇相结合,游赏湖光山色。航线为:
彭家岭码头→解岱岭码头→龙爪岛码头→云门码头→庙山码头→花林塔码 头→小岭码头。
2)陆路游览线
陆路游览线共两条,分别为:
a 胡乐入口→胡乐老街→菊花石→廉夫桥→奥陶纪遗迹→一万岭红豆杉; b 方塘入口→万年台→ 中坦红陶窑址→芝兰坞→上坦大桥。
3)空中游览线
利用青龙湾风景区外围的龟台山修建空中观光停机坪及风景名胜区周边直 升机服务基地,形成环青龙湖的空中旅游环线。
(2)区域旅游线路组织
环青龙湖乡镇旅游线:宁国市区→青龙乡→方塘乡→胡乐镇→ 甲路镇→霞 西镇→竹峰街道→宁国市区;
水上旅游线:东津河→青龙湖水上旅游航道;
西部旅游线:恩龙世界木屋村→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板桥自然保护区→石 柱山景区;
东部旅游线:恩龙世界木屋村→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千秋畲族民俗风情文 化园→夏霖风景名胜区。
第十六条 典型景观规划
1.水域景观规划
(1)水上游览。规划以建立综合生态系统为目标,维护淡水湖泊生态环境良 性循环为准则,适度进行水面、水面空域和水面周边区域的旅游建设。使青龙 湾风景名胜区既发挥好城市环境净化调节器的作用,又积极推动城镇经济、旅 游、文化的发展。
(2)在沿线相关景区建设游船码头,启动巡游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旅游项目。
2.植物景观规划
(1)植物景观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为在红豆杉风景游赏区内林地。
(2)植物景观保护与利用
限制机动交通的进入, 制定保护措施和严格限制游客量,避免人为活动对 红豆杉植物群落的破坏。
3.山体景观规划
保护现状森林植物,加强山体植被的抚育,防止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保护山体轮廓线的完整性和主要景观视域的通透性,以确保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湖光山色—— “山借水色,水映山光”的特点得以突显。
4.建筑景观规划
(1)文物保护规划
在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要维护有价值的史迹及其环境,保护各级和地方特 有的文物古迹,设立碑牌并严格加以保护。
(2)其他建筑景观规划
修葺和新增建筑风格必须延续地方文化的脉络,各类建筑应采用协调的色 调和风格。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形和自然背景, 建筑立面和体量不应过大,与风 景名胜区各类要素相协调。各类建筑应根据其性质进行整体设计,追求人工景 观与自然景观的完美结合。
表 6-1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等级 |
时代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1 |
周氏宗祠 |
省级 |
清代 |
祠堂主体及附属建筑, 祠堂前场地。 |
祠堂所在的自然村落范围。 |
2 |
上坦大桥 |
省级 |
明代 |
桥体整个结构及引桥。 |
以桥南北两端 50 米, 东西两 侧 150 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 带。桥上下游 150 米范围内 禁止采砂。 |
3 |
周赟墓 |
县级 |
清代 |
墓冢及祭台四周 10 米范 围。 |
墓冢及祭台四周 30 米范围。 |
4 |
方塘古窑址 |
县级 |
唐 代 (或是 更 早 期) |
以窑址边界为起点, 向 四周外扩 50 米为保护范 围。 |
以窑址边界为起点, 向四周 外扩 100 米为建设控制地 带。 |
5 |
万年台 |
县级 |
明朝 |
以建筑本体为起点, 向 四周外扩 30 米为保护范 围。 |
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 向四 周外扩 50 米为建设控制地 带。 |
6 |
廉夫桥 |
县级 |
清代 |
以桥本身两端外扩 50米,两侧面外扩 30 米为保护范围。 |
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 向四周外扩 5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
第十七条 游览解说系统规划
1.解说方式
人员解说: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解说人员选拔、考核、培训,并对解 说水平严格把关。
标牌解说:标牌解说分为综合类、服务类和管理类三大类型,每种类型具 有独特且统一的样式。解说内容体现科学、真实、 准确、趣味易懂等要求。应 综合考虑游客需求、场所属性和标牌类型,合理安排标牌摆放位置,使标牌发 挥最大效用。
技术解说:技术解说主要有音视频、幻灯片、解说屏、电脑导览系统、便 携式解说器以及自助解说等。
可携式解说:可携式解说主要有旅游指南手册、宣传书籍、画册、影音产 品,旅游交通地图、宣传彩页和导游图、明信片、纪念邮票等。
2.解说场所
解说场所主要有游客中心、风景名胜区入口处、观光车、自导式游步道。 第七章 设施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1.旅游服务设施布局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主要依托宁国市和周边城镇,风景名胜区 范围内主要为三处旅游村、四处旅游点和多处服务部形成的三级旅游服务基 地。
(1)旅游村
在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部分别设置储家滩、胡乐、潘茶 3 处旅游村。旅游 村应构建比较齐全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功能与设施。
(2)旅游点
在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部分别设置一万岭、里塔、上坦、周赟 4 处旅游点。旅游点应构建简易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功能与设施。
(3)服务部
服务部根据旅游服务需要灵活配置,为游客提供简便的小卖、食品、信息等服务。
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分为旅行、游览、 餐饮、住宿、购物、娱乐、 文 化、休养、其他共九类,其分类分级配置详见下表:
表 7-1 旅游服务设施分级配置表
设施类型 |
设施项目 |
服务部 |
旅游点 |
旅游村 |
备注 |
一、 旅行 |
1、非机动交通 |
▲ |
▲ |
▲ |
步道、自行车道、修理 |
2、邮电通信 |
△ |
△ |
▲ |
话亭、邮亭 |
|
3、机动车船 |
× |
△ |
△ |
车站、车场、油站 |
|
二、 游览 |
1、审美欣赏 |
▲ |
▲ |
▲ |
景观、 寄情、鉴赏、小品类设施 |
2、解说设施 |
▲ |
▲ |
▲ |
标示、标志、公告牌、解说牌 |
|
3、游客中心 |
× |
△ |
△ |
多媒体、模型、影视、互动设备、纪念品 |
|
4、休憩庇护 |
△ |
▲ |
▲ |
座椅桌、风雨亭、避难屋、集散点 |
|
5、环境卫生 |
△ |
▲ |
▲ |
废弃物箱、公厕、盥洗处、垃圾站 |
|
6、安全设施 |
△ |
△ |
△ |
警示牌、围栏、安全网、救生亭 |
|
三、 餐饮 |
1、饮食点 |
▲ |
▲ |
▲ |
冷热饮料、乳品、面包、糕点、小食品 |
2、饮食店 |
△ |
▲ |
▲ |
快餐、小吃 |
|
3、一般餐厅 |
× |
△ |
△ |
饭馆、餐馆 |
|
4、中级餐厅 |
× |
× |
△ |
有停车车位 |
|
5、高级餐厅 |
× |
× |
△ |
有停车车位 |
|
四、 住宿 |
1、简易旅宿点 |
× |
▲ |
▲ |
一级旅馆、家庭旅馆、帐篷营地、汽车营 地 |
2、一般旅馆 |
× |
△ |
▲ |
二级旅馆、团体旅舍 |
|
3、中级旅馆 |
× |
× |
▲ |
三级旅馆 |
|
4、高级旅馆 |
× |
× |
△ |
四、五级旅馆 |
|
五、 购物 |
1、小卖部、 商亭 |
▲ |
▲ |
▲ |
|
2、商摊集市 |
× |
△ |
△ |
场地稳定 |
|
3、商店 |
× |
× |
△ |
包括商业买卖街、步行街 |
|
4、银行、金融 |
× |
× |
△ |
储蓄所、银行 |
|
5 、 大型综合商 场 |
× |
× |
× |
||
六、 娱乐 |
1、艺术表演 |
× |
△ |
△ |
影剧院、表演场、音乐厅、杂技场 |
2、游戏娱乐 |
× |
× |
△ |
游乐场、俱乐部、活动中心 |
|
3、体育运动 |
× |
× |
△ |
室内外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竞赛场地 |
|
4 、其他游娱文 体 |
× |
× |
× |
其他游娱文体台站团体训练基地 |
|
七、 文化 |
1、文博展览 |
× |
△ |
△ |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 馆等 |
2、社会民俗 |
× |
× |
△ |
民俗、节庆、乡土设施 |
|
八、 休养 |
1、康复 |
× |
× |
△ |
有床位 |
2、休疗养 |
× |
× |
△ |
有床位 |
|
九、 其他 |
1、出入口 |
× |
△ |
△ |
收售票、门禁、咨询 |
2、公安设施 |
× |
△ |
△ |
警务室、派出所、公安局、消防站、巡警 |
|
3、救护站 |
× |
△ |
△ |
无床位,卫生站 |
|
4、门诊所 |
× |
× |
△ |
无床位 |
注:禁止设置×、可以设置△、应设置▲。
2.游览设施建设控制引导
(1)旅游村
旅游村主要为储家滩、胡乐、潘茶 3 处旅游村, 旅游村建设应注重自然环 境保护和维护自然景观风貌,建筑高度控制在 16 米以下,建设布局宜分散布 局,建筑风格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旅游点
旅游点主要为一万岭、里塔、上坦、周赟 4 处旅游点,旅游点建设在尊重 现状自然环境肌理的基础上,灵活布置相关旅游服务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 12 米以下,建筑风格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设强度宜低不宜高。
(3)服务部
服务部根据需要灵活配置在主游线和主要景源附近,在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同时,应注意服务设施与风景名胜区环境的和谐,保证整体风景形象和氛 围。设施选址宜隐不宜显,体量应小巧精致,色彩应使用低饱和度的色彩。
3.床位规模控制与分布
(1)床位规模控制
至 2035 年,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共设置 1110 张床位。
(2) 旅游床位分配
表 7-2 旅游床位分配表
级别 |
名称 |
规模(床) |
备注 |
旅游村 |
储家滩旅游村 |
420 |
其中储家滩民宿承担 280 床。 |
胡乐旅游村 |
150 |
结合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旅游 发展需要, 结合胡乐镇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合理布局。 |
|
潘茶旅游村 |
310 |
其中潘茶村及周边民宿承担 85 床。 |
|
旅游点 |
一万岭旅游点 |
60 |
其中一万岭周边民宿承担 25 床。 |
上坦旅游点 |
95 |
||
里塔旅游点 |
50 |
||
周赟旅游点 |
25 |
依托村落及周边民宿承担。 |
|
合计 |
1110 |
(3)服务人员预测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内直接服务人员和床位比按 1 :5 预测,则直接服务人员 数量为 222 人。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道路交通规划
(1)航空
依托青龙湾通用机场,在风景名胜区外围建设青龙湾、恩龙、中溪、万家 等直升机停机坪及附属设施,形成空中交通线路。
(2)铁路
利用皖赣铁路和在建宣绩高铁,并强化风景名胜区与宣城市、黄山市的交 通联系。
(3)公路
利用溧宁高速、 宣桐高速、 规划安旌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以及国道 G233 、G330、省道 S345 和多条县乡道实现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内外联系。
2.出入口
规划青龙湾风景名胜区主要有五个出入口,分别为:
1 个主入口:周塘入口;
4 个次入口:青龙次入口、甲路云门次入口、方塘次入口、胡乐次入口。
3.内部道路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主要依托现状国道、县乡道形成的环湖路来解决风景名 胜区与外界的交通联系,是风景名胜区观光旅游的主要干线,建立风景名胜区与城市便捷的交通系统。
规划建设县道 323,连接省道 345 (皖南川藏线)和国道 233,加强风景名 胜区北部东西向交通联系。
规划按照四级标准建设青龙湾环湖公路——方胡路,全长为 29.5 公里。起 点位于方塘街道桥头, 途径方塘、板棚、李家、叶家、兰花岭脚、西坑、下穿 高速、皖赣铁路等地, 终点位于胡乐,作为风景名胜区内部游览道路,联系各 景区。
规划按照四级标准建设青龙湾环湖路——周西路,即:周湾至西坑口段, 起于甲路镇周湾村附近的水泥交叉道路,下穿溧宁高速及皖赣铁路,经花林 畈,跨西津河,终于胡乐镇霞乡村西坑口现状农村公路,作为风景名胜区内部 游览道路,联系各景区。
游步道尽可能利用原有步道,因地制宜、因景制宜、曲直自如进行游步道 的规划与改造,与风景环境融为一体,保留自然野趣。各景区游步道主道一般 宽度为 2-3 米,登山游步道宽度 1.5-2.5 米,采用当地材料,栈道宽度 1.5-2 米。
4.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共设置 9 处停车场,具体情况如下:
1) 保留青龙湾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共配建地下 400 个停车位,地上 10个大巴车位。
2) 保留现状彭家岭码头停车场,共配建 50 个停车位。 3)保留潘茶村委会停车场,共配建 15 个停车位。
4) 远期结合新建潘茶村游客中心和服务驿站,新增345 个停车位。
5) 保留上坦村委会停车场,共配建 20 个停车位。
6) 远期结合新建上坦游客中心,新增 25 个停车位。
7) 在一万岭游客中心设置一处停车场,配建 30 个停车位。
8) 在里塔服务中心设置一处停车场,配建 15 个停车位。
9)在储家滩旅游村设置一处集中停车场,共配建 150 个车位。
(2)码头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 2 个主码头:周塘、彭家岭码头;8 个副码头:解带山、龙爪 岛、宅山、云门、花林塔、庙山、 解岱岭、小岭码头。其中龙爪岛码头、宅山
码头、周塘码头、庙山码头、云门码头均位于风景名胜区外。
(3)交通换乘规划
在青龙湾游客集散中心、胡乐旅游村建设旅游公共交通停靠站点。
5.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游览专用道路宽度不宜超过8米; 道路建设过程中原则上 禁止开山, 确因不可避让, 因修建道路而产生的创伤面应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风景名胜区内停车场建设应避免大量使用硬质铺装,应建设生态停车场。 交通指示设施、指示标牌设计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无障碍设施
完善旅游服务基地及游览集中区域轮椅通道、盲人通道(可以合并建设) 建设。 建设盲人语音播报系统。在景点和旅游服务中心配备残疾人手语服务人 员。
第二十条 综合防灾避险规划
1.森林防火规划
(1)完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
加强火源管理。对游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禁止将 易燃易爆品带入风景名胜区。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具体落实 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具体负责人。
(2)建立健全综合森林防火体系
加强森林防火设备配置。加强指挥调度和人员组织。组建由森林防火科技 人才和专业森林防火队员组成的专业森林防火队伍。
(3)加强森林防火水网和防火通道建设
在天气干旱时,向道路两侧洒水降低火灾等级,控制沿线游客、居民重点 活动区域初始状态的林火。规划结合风景名胜区主要道路设置防火通道,发挥 其在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救兵力投送以及扑火机具、设 备、食品等后勤保障物资的输送补给等方面的作用。
(4)建立完备的消防救灾体系
设置必要的森林防火报警系统,在风景名胜区主要制高点结合风景建筑和 森林防护,设置防火瞭望塔,风景名胜区森林瞭望覆盖率达到 100%。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 治知识宣传普及。
(2)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地质灾 害防治和管理及时提供准确的查询信息。
(3)消除荒山、禁垦山林,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生物治理工程。
(4)严格控制与生态修复、景点建设、安全防护无关的建设行为。风景名 胜区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建筑工程应避开有可 能产生滑坡、坍塌等不良地质地段。
3.防震规划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供水、供电、通信、疏散通道等生命线工程按提高 一度抗震设防标准。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生命线工程配置。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增强风景名胜区内居民、游客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 力。
4.防洪规划
改善林分构成和地被植物,以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原有水 库和塘坝的安全维护和加固工作。加强山体易发泥石流地区汛期的监控及预警 工作。
5.雷电灾害防治规划
建立雷电监测预警系统,根据预警类型、级别,通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 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风景名胜区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设置避雷针等防雷 接地装置和避雷亭等避雷设施,并合理布置防雷击警示牌,提醒游客注意防 雷,及时避雷。
6.生物灾害防治规划
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健全森林植物检疫程序,定期对森林资源进 行普查和防治,以便及时发现病虫害。
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放生活动的管理,杜绝不科学不规范的放生活 动,禁止选用杂交种、选育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进行放生,防止对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动态监控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现况及变动趋势,为 水生生物灾害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依法放生,科学放生,文明放生理念,提高民众意 识,减少和避免无意识的引进外来物种的行为。
7.旅游安全防护规划
游客综合服务中心设立防灾指挥中心,各旅游点设置医疗点。各医疗点必 须自备各种常用药品、器械和物资设备等。风景名胜区应加强旅游安全教育, 对游人提供必要的安全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二十一条 基础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 919.3 立方米。供水标准执行《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供水主要依靠周边城镇自来水厂,通过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沿主要道路敷 设管线。
2.污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处理设施选择一体化高效生物反应器,采用预脱硝+厌氧+缺氧+移动 床生物膜好氧复合工艺技术,实现中水回用,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日产生的污水总量按最大日生活用水量的 85%计算,为 781.4 吨/日。
对于靠近城镇的区域或者靠近城镇污水管网的区域,污水通过铺设的污水 收集管网收集后,通过延伸的城镇污水收集干管或主管,接入到城镇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对于污水无法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城镇污水干管,需要自行建 设污水处理设施,一般污水量为 2~20m³/d,服务人口 20~200 人左右,服务户 数 5~50 户,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居民点内,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 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有河流和国道、省道隔开的村庄,或地势分 开的区域,可分片建设多套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对于分布较散的居民点 或旅游服务设施,以单个农户、服务设施或相邻几户农户为单位分别各自就地 处理污水的模式,而无需铺设专门的污水收集管网。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 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 不受污染。
3.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排放主要依地形自流。旅游服务区内可敷设双壁波纹管,使雨水有组 织地排泄。
4.供电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最大日用电负荷为 4230 千瓦。供电电源依托周边城镇供应,各 个服务点根据实际用电需要合理设置变压器。
风景名胜区内中低压配电线路原则上尽量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风景名胜区内主要道路应设置道路照明设施,灯具造型风格应和风景名胜 区周边环境相协调。主要景点等重要部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景观局部照明。
风景名胜区及周边规划新建 35kV 变电 1 座, 为 35kV 方塘变,新增主变容 量 20MVA,暂定站址为原供电公司 10kV 开关站;新建 110kV 变电站 1 座,为 110kV 竹峰变,新增主变容量 50MVA,暂定站址为甲路镇(安徽润通车辆有限公司对面)。
表 7-3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及周边 35kV 及以上变电站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变电站名称 |
电压等级(kV) |
主变容量(MVA) |
备注 |
现状 |
1 |
方塘变 |
110 |
20 |
|
2 |
鸿门变 |
35 |
6.3 |
||
6.3 |
|||||
3 |
甲路变 |
35 |
4 |
||
4 |
|||||
4 |
青龙变 |
35 |
3.15 |
||
3.15 |
|||||
5 |
龙湾变 |
35 |
10 |
||
10 |
|||||
规划 新建 |
6 |
方塘变 |
35 |
20 |
站址为原供电公司 10kV 开 关站 |
7 |
竹峰变 |
110 |
50 |
甲路镇(安徽润通车辆有 限公司对面) |
5.电信工程规划
(1)在青龙湾游客集散中心建设电信支局一处,交换机容量 1000 门。
(2)在青龙湾游客集散中心设置邮政营业网点。
(3)移动通信在风景名胜区内实现全覆盖。
6.环卫设施规划
(1) 沿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游线,结合旅游服务设施设置生态环保公厕,生 态环保公厕污水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公厕建筑的风格、体量要与环境相协调。
(2) 风景名胜区内垃圾箱一般沿游线每隔 200—300 米左右设置,由专人 及时负责清理,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3)风景名胜区内实现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
(4)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在风景名胜区内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以减轻大 气环境污染。
第八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二十二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
将风景名胜区中的居民点分为发展型居民点和控制型居民点两类进行调控 规划,远期风景名胜区内总人口规模控制在 2980 人。
表 8-1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居民点调控情况一览表
乡镇 |
行政村 |
居民点名称 |
现状人口 (人) |
规划人口 (人) |
调控类型 |
方塘乡 |
潘茶村 |
汪村 |
771 |
800 |
发展型 |
方塘村 |
中坦 |
153 |
160 |
发展型 |
|
上坦村 |
李村 |
95 |
95 |
控制型 |
|
上坦 |
493 |
515 |
发展型 |
||
青龙乡 |
龙阁 |
储家滩 |
128 |
155 |
发展型 |
彭家岭 |
32 |
32 |
控制型 |
||
解岱岭 |
14 |
14 |
控制型 |
||
竹峰街道 |
桥头铺 |
塔地 |
60 |
60 |
控制型 |
胡乐镇 |
胡乐 |
老街 |
337 |
370 |
发展型 |
下中川 |
230 |
235 |
发展型 |
||
霞乡 |
丰胜 |
98 |
98 |
控制型 |
|
里塔 |
42 |
42 |
控制型 |
||
高田 |
38 |
38 |
控制型 |
||
小桥坞 |
89 |
89 |
控制型 |
||
一万岭 |
182 |
185 |
发展型 |
||
彭外塔 |
57 |
57 |
控制型 |
||
社坞坑 |
35 |
35 |
控制型 |
||
合计 |
2854 |
2980 |
第二十三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
1.风景名胜区内发展型、控制型居民点建设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用地指标。发展型居民点,建设审批和指标规模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宁国市关于居民点建设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控制型居民点,原则上在旧房原址上翻建。
3.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房屋建设应保持传统民居风格。
4.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建设严禁开山采石,毁林开荒,引导农村居民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新型燃料(如沼气、天然气等),为保护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5.鼓励和引导风景名胜区内农民发展生态观光农业,通过发展庭院经济、 特色种植业、家庭旅游服务业等,促进乡村振兴。
6.对简易旅宿点(家庭旅馆) 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服务标准,实行规范 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风景名胜区界内经济
经济结构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组成,经济发展权重排序应为:适度发展 第一产业,禁止发展第二产业,有序发展第三产业。
2.风景名胜区外缘经济
经济结构为“复合型”,经济发展权重排序为:主营第三产业,配营第一 产业,限营第二产业。
(1)经济类型引导
①优先发展风景资源保护、基础设施、游览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基 础产业。
②倡导发展以接待、商务、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等为主的旅游服务业。
③引导发展具有青龙湾地方特色的工艺品。
④禁止发展采矿、建材等破坏风景环境的产业。
(2)经济空间布局引导
风景名胜区界内经济空间布局形成三大功能区,即:风景游赏区、旅游服 务区和农业生产控制区。
①风景游赏区
包括风景名胜区内各个风景游赏区,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的前 提下,以发展观光、文化、科教、探险、体验等旅游业为主。
②旅游服务区
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村、旅游点和服务部,以发展接待、 休闲、文化 娱乐等服务业为主。
③农业生产控制区
以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及林果、蔬菜、土特产品加工等生态型农业为主。
第九章 国土空间规划协调
第二十五条 外围保护带规划协调
1.外围保护带划定
外围保护地带的划定是为了有效加强风景名胜区及其周边环境保护而设置 的控制区域,是风景名胜区与外部环境的缓冲区域,是景乡协调的主要区域。 本次规划外围保护地带范围面积 7.14 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相关图纸。
2.外围保护地带管理措施
(1)严禁破坏山体、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
(2)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
(3)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环境的因素。
(4)城乡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 应控制建设功能、建设规模、
建设强度、建筑高度和形式等,景观应与风景环境协调,避免对风景名胜区的 环境冲突。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本着严格保护耕地,禁止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布 局,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具体土地利用构成见下表:
表 9-1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构成表
用地分类 |
现状 |
规划 |
||
面积(公顷) |
百分比(%) |
面积(公顷) |
百分比(%) |
|
风景游赏用地 |
1208.96 |
24. 13% |
1311.54 |
26.17% |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1.25 |
0.02% |
12.72 |
0.25% |
居民社会用地 |
58.01 |
1. 16% |
57.65 |
1. 15% |
交通与工程用地 |
45.08 |
0.90% |
47.67 |
0.95% |
林地 |
1180.41 |
23.56% |
1069.64 |
21.35% |
园地 |
38.43 |
0.77% |
38.43 |
0.77% |
耕地 |
150.97 |
3.01% |
149.57 |
2.99% |
草地 |
5.58 |
0. 11% |
5.42 |
0. 11% |
水域 |
2316.25 |
46.23% |
2316.25 |
46.23% |
滞留用地 |
5.65 |
0. 11% |
1.7 |
0.03% |
合计 |
5010.59 |
100 |
5010.59 |
100 |
第二十七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1.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3-2030 年)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胡乐镇辖区的各项建设及保护要求,在落实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各项要求外,同时执行《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3-2030 年)》中划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所确定的保护 要求和措施。
2.安徽青龙湾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2020—2029)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与青龙湾森林公园青龙湾景区部分重叠部分,在 落实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分级保护要求外,同时执行青龙湾森林公园青龙湾景区功能分区的各项保护要求。
3.港口湾水库备用水源地
港口湾水库备用水源地部分区域与青龙湾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叠,水源保护 地一级保护区与青龙湾风景名胜区重叠部分同时纳入核心景区予以严格保护。 重叠区域内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落实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各
项要求外,应执行《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保护要求。
4.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主要保 护对象为光倒刺鲃,其他保护物种包括光唇鱼、翘嘴红鲌、黄颡鱼、细鳞斜颌 鲴等。 重叠区域在落实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分级保护要求外,同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 矿产资源等工程建设的,或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 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 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 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
(3)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等工程。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 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5.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约束 条件,基于对限制性因素的叠加分析,合理布局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交通工程 用地和居民社会用地,禁止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区域 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的管控要求。
6.港口湾水库保护规划
港口湾水库保护规划确定港口湾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青苗补偿线 137.5 米 (吴淞高程基面)以下区域。水库保护范围线为港口湾水库设计洪水位 (140.71米)。港口湾水库陆域保护范围为水库高程 137.5 米以上至港口湾水 库设计洪水位(140.71米)。有关生产建设活动在落实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的分 级保护要求外, 应符合以下规定:
(1)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的活动。
(2) 根据《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禁止在湖泊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化学制浆、印染、染料、酿 造、制革、电镀、炼油、农药、水泥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严重污 染水环境的项目。对已有的污染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 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者关闭。”
(3) 禁止在水库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对水库产生污染的项目建设和其他危 害水库生态环境的活动。
7.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 关规划的实施协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规划环评的相关措施和要求,相 关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8.水生态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安徽省地表水环境功 能区划》的实施协调,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落实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扰动和破坏原生地貌的建设行为,切实保护水土资源。
风景名胜区内如需实施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等设施建设,需经充分论 证后方可实施建设。
9.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
10.旅游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和旅游经营活动, 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11.水库及河道清淤疏浚
水库及河道清淤时,应制定疏浚方案并严格依照国家及地方关于河道自然 纵坡降和不得改变河流走向影响河势稳定等规定要求实施。河道清淤砂石按照 地方政府管理相关要求处置。加强河道清淤工作监管,不得造成水环境污染, 并应保障河道生态流量。科学评估对水生生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 开展水生 生物栖息地恢复。
第十章 分期发展规划
第二十八条 分期发展期限
近期: 2021-2025年。
远期: 2026-2035年。
第二十九条 近期实施重点
1.加强风景名胜区内统一规划管理,制定和颁布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的 相关办法,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
2.通过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方式,加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 的保护、培育与现有环境整治提升。
3.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及核心景区的范围进行勘界立碑。 按照总体规划要 求,编制青龙湖景区详细规划。并依据总体规划对现状已建设的景区、景点及 其周边风景资源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提升现有景区、景点品质。
4.初步建立风景名胜区游览体系,加强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组织,丰富风 景名胜区游览内容和形式。
5.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6.加强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监测, 提升日常巡查工作效率,切实做好风景名 胜区保护与管理。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详见表 10-1。
表 10-1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
建设投资 (万元) |
建设年限 (年) |
1 |
风景名胜 区基础管 控能力与 自然风貌 提升项目 |
勘界立标: 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进行勘界立碑, 明晰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 详规编制: 编制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景区详细规 划。 风景名胜区监测: 采购 GIS 服务系统,实现精准 定位、导航、测量等功能;购买遥感监测服务, 每季度对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开展一次卫片比对;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储家滩、周塘、塔地、龙 爪岛、桂台山、一万岭等山地修建防火瞭望塔, 确保重要资源、森林火情得到实时监控。 古建筑修缮: 对周氏宗祠、胡乐老街、上坦古桥 等古建筑进行修缮及维护。 林相改造: 对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山场逐步进行林 相改造,补植枫香、红豆杉、山乌桕、山樱、合 欢等彩叶树种及有利于水土保持相关树种;改变 青龙湾森林生态四季常绿缺乏色彩变化和季节变 化的现状, 林相改造可由点到面扩大,从量到质 提升, 逐步形成多林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 结构, 从青山逐渐变得色彩斑斓,提升林木观赏 价值, 提高游客观光体验感。 河库整治: 对风景名胜区内西津河上下游及水库 进行防洪治理、 生态清淤、生态修复。 |
42000 |
2022- 2025 |
2 |
风景名胜 区及周边 村庄环境 整治及景 区化建设 项目 |
路域环境整治提升: 对风景名胜区内及连通风景 区的县乡村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修建交通安全防 护工程,修整路边杂草, 补植景观花卉, 提升风 景名胜区路域环境品质;同时, 在霞乡、潘茶等 重要道路旁边建设旅游驿站及旅游公厕等公共配 套服务设施。 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集 聚区修建污水处理设施, 铺设污水管网, 修建库 尾水面隔离带, 清除水库底部淤泥并种植水生植 物,常态化清除水面垃圾。 固废垃圾整治提升: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集聚 区修建高标准防渗垃圾堆放点, 统一运送至城镇 垃圾站。 村庄景区化建设: 依据居民点调控规划及村庄规 划,对风景名胜区内村庄进行景区化建设,科学 规划, 合理改造,对村庄环境进行整治,提升旅 游服务水平。 |
50000 |
2022- 2025 |
3 |
青龙湾环 湖道路项 目 |
方胡段: 路线整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 方塘街道桥头, 路线沿老路向南行进,途径方 塘、板棚、李家、叶家、兰花岭脚、西坑、下穿 高速、皖赣铁路等地,终点位于胡乐,畅通风景 名胜区内部道路。 周西段: 周湾至西坑口段,起于甲路镇周湾村附 近的水泥交叉道路, 下穿溧宁高速及皖赣铁路, 经花林畈, 跨西津河,终于胡乐镇霞乡村西坑口 现状农村公路, 山岭重丘区公路,中小桥 4 座。 昔干至庙山连接线:为加强两岸交通联系,根据 实际需要并合理论证,在此基础上设置连通昔干 和庙山码头的桥或道路连接线。 |
26000 |
2022- 2025 |
4 |
安 旌 高 速 公 路 宁 国 至旌德段 |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 32km (宁国市境内约 6.5km、 旌德县境内约 25.5km) 。项目起于宁国市胡乐 镇胡乐村北,起点设置胡乐枢纽与 G4012 溧宁高 速交叉。路线向西经霞乡村后, 上跨浣溪河, 然 后向西依次经芳岱村、杨林根村北、俞村北、土桥水库北后,于湾里村西侧设置旌德北互通衔接 旌德县经开区经八路,再向西上跨规划 S207 华 新路, 随后设置隧道穿越柳山后,利用现状铁路 桥孔下穿合福高铁, 先后上跨徽水河和 G330, 设置蔡家桥互通衔接 G330,最终止于旌德县蔡 家桥村庆丰村西,顺接 S11 芜黄高速旌德互通。 |
492000 |
2022- 2025 |
5 |
储家滩区 域旅游建 设提升项 目 |
结合皖南川藏线在储家滩及北部龙阁村区域打造 山水画廊, 以青龙漫乡、储家漫居、龙湾漫游、 和鸣漫岛四大主题为空间主线, 通过小火车、水 上休闲游览、徒步、单车等四种方式开展游览活 动,建设生态停车场、观景台、观景栈道、研学 中心、摄影基地、民宿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
15000 |
2022- 2025 |
6 |
皖南川藏 线综合整 治及景区 化提升配 套项目 |
皖南川藏线作为风景名胜区西北侧最重要的旅游 资源, 对风景名胜区起着极为重要的引流作用, 结合《皖南川藏线最美宁国段景观廊道提升规 划》实施皖南川藏线综合整治, 改善道路环境卫 生、提升路侧植被景观品质,在风景名胜区与皖 南川藏线重要连接处:潘茶村、上坦村等区域修 建皖南川藏线旅游活动配套设施,建设露营基 地、汽车营地等户外拓展营地、游客集散中心、 旅游公厕、 停车场、 沿河景观游步道等游览和旅 游服务设施等, 提升游览体验感。 |
49700 |
2022- 2025 |
7 |
青龙湾风 景名胜区 周塘主入 口旅游服 务功能提 升项目 |
为进一步丰富青龙湾风景名胜区主入口风景游赏 深度及内容,建设环周塘小库沿湖景观游步道、 登山道、水上栈道、水上游乐设施; 结合现状青 龙湾游客集散中心配套建设露营基地、挡水设 施、集散中心餐厅等;对周塘主入口周边及龙爪 岛等航线沿岸山场进行林相改造,提升主入口景 观环境。 |
20000 |
2022- 2025 |
8 |
X323 |
起于青龙长岭, 至竹峰许村,建跨青龙湾水库大 桥一座,连接中鼎道路, 止于 G233;打通青龙 湾风景名胜区东西连线, 连通皖南川藏线与 G233。 |
20000 |
2023- 2025 |
9 |
潘分路口 游客中心 |
在潘分路口新建游客中心、旅游公厕、生态停车 场等旅游服务设施。 |
300 |
2022- 2024 |
合计 |
715000 |
|||
以上项目实施时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并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相关工作。 |
第三十条 远期实施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风景名胜区的游览体系和内容,实现全风景名胜区游览。
2.继续完善风景名胜区的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游览发展需要。
3.加强环境保护,使风景区的各项环境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加强生态环境、地质、动植物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与监控,提高风景名胜区的社会公益服务能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组 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是指导青龙湾风景名胜区建设的法定文件,涉及本规划的重 大变更或调整,均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由青龙湾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与管理。
附表
附表 2- 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内容 |
数量 |
自然 景观 资源 |
1、 天景 |
6)云雾景观 |
烟波浩渺 |
1 |
2、 地景 |
1)大尺度山地 |
青龙湾周围丘陵 |
1 |
|
lO)洲岛屿礁 |
青龙湾岛屿群、翡翠群岛(季节性) |
2 |
||
13)地质珍迹 |
奥陶纪遗迹 |
1 |
||
3、 水景 |
4)湖泊 |
青龙湾水域 |
1 |
|
4、 生景 |
3)古树名木 |
麻栎名木、苦槠名木、香榧名木、枫香古树群 |
4 |
|
4)珍稀生物 |
红豆杉 |
1 |
||
5)植物生态类 群 |
杉木林、山核桃林、香榧林、红杉林 |
4 |
||
8)其他生物景 观 |
白鹭湾、竹海 |
2 |
||
人文 景观 资源 |
1、 园景 |
2)现代公园 |
储家滩 |
1 |
7)陵坛墓园 |
周赟墓 |
1 |
||
2、 建筑 |
2)民居宗祠 |
周氏宗祠、 胡乐老街 |
2 |
|
9)工程构筑物 |
港口湾主坝 |
1 |
||
3、 胜迹 |
1)遗址遗迹 |
万年台、芝兰坞窑址、中坦红陶窑址、上坦大桥、廉夫桥 |
5 |
|
4、 风物 |
2)民族民俗 |
竹马灯、方塘赛龙舟、造房上梁、鸦茶制作、黄花云尖加 工制作 |
5 |
|
4)神话传说 |
解带山、乌龙潭 |
2 |
||
6)地方人物 |
周赟 |
1 |
||
7)地方物产 |
老鹰茶、菊花石、立体竹画、徽派盆景、 山核桃 |
5 |
||
2 |
8 |
18 |
40 |
附表 2-2 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景源定级一览表
等级 |
景源名称 |
数目 |
所占比例 |
一级 |
青龙湾水域、青龙湾岛屿群、翡翠群岛(季节性)、烟波浩渺 |
4 |
10.0% |
二级 |
奥陶纪遗迹、周氏宗祠、 青龙湾周围丘陵、胡乐老街、上坦 大桥、 山核桃、竹海、红豆杉、 枫香古树群、香榧林、红杉 林、麻栎名木、苦槠名木、香榧名木 |
14 |
35.0% |
三级 |
廉夫桥、万年台、芝兰坞窑址、中坦红陶窑址、周赟墓、竹 马灯、 赛龙舟、造房上梁、鸦茶制作、黄花云尖加工制作、 解带山、乌龙潭、白鹭湾、储家滩、周赟、杉木林、山核桃 林 |
17 |
42.5% |
四级 |
港口湾主坝、老鹰茶、菊花石、立体竹画、徽派盆景 |
5 |
12.5% |
图 纸 目 录
图 0-1-1 区位关系图 1
图 0-1-2 区位关系图 2
图 0-2-1 综合现状图
图 0-2-2 道路交通现状图
图 0-3-1 风景资源现状图
图 0-3-2 景源评价图
图 0-4 规划总图
图 1- 1 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图
图 1-2 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
图 2- 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 2-2 功能分区图
图 3- 1 风景游赏规划图
图 4- 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 4-2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 5- 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 6- 1 给水工程规划图
图 6-2 排水工程规划图
图 6-3 电力工程规划图
图 6-4 电信工程规划图
图 7- 1 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 8- 1 近期建设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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