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 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和《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宁政〔2015〕17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征求意见,现将拟决策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项目背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1号)文件要求,基准地价应每3年进行一次更新,6年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要细化二级分类评估,以满足不同权利类型、不同用地类型地价管理需要,有需求的地方可以细化到三级分类评估。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启动了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项目概述: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的规定,充分结合宁国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守城镇土地定级估价的基本原则和作业规范,注意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确保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提供地价支撑,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该项目实施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决策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影响。
2、本决策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3、本决策对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
4、本决策有哪些主要社会不稳定风险因素。
5、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公众与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限
公告刊登之日起10天。
四、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带宗
联系电话:0563-4012799
联系地址:宁国市杨岭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
电子邮件:1764283580@qq.com
2023年6月1日
附件:宁国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