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合同部、综合事务部共六部;项目经理:全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生产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总负责;项目总工:负责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的策划和实施;主持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检查施工方案的实施工作;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主抓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业标准,负责各工区的施工组织安排,确保各项阶段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项目部已完成编制完成并实施如下管理制度: 《项目组织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物资管理制度》、《项目设备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制度》、《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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