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5-0013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正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宁国市正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31 00:00 来源: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环﹝宁﹞罚﹝2023﹞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原材料覆膜砂中含有热塑性酚醛树脂建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射芯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设备安装原因活性炭吸附装置未使用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正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719970171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根有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1
处罚机关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