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93N/202303-0011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上级文件转载】宁国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11 | 发布日期: | 2023-03-11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93N/202303-00112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上级文件转载】宁国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3-03-11 | ||
发布日期: | 2023-03-11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委、省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兑现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暖民心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真抓实干,做到闻令而动、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二、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项行动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各项行动责任单位是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带着感情和责任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真正扑下身子、紧抓不放。要精准把握发展趋势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确保“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要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建立健全跟踪调度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三、加强统筹协调,合力高效推进。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和对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任务细化安排》,对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相关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构建多元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资金测算、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积极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突出群众评价,持续跟踪问效。坚持开放共享、守正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开放度和使用效率,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布局和方式,切实做到群众真满意、运营可持续。完善群众参与和评价机制,持续做好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对群众评价高的推而广之,不满意的立即整改,确保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走在全省前列。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强化政策宣传,注重典型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的手段、方法和形式,积极开展多元化、零距离、接地气的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实施内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让群众充分参与进来,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获得政策信息更方便,享受政策红利更公平。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宣传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1.宁国市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2.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任务细化安排
宁国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国市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持续稳步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50%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86个,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325个,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5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7700人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1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360人。
二、推进举措
(一)扎实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把就业工作、就业帮扶、就业评价做到社区。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吸引更多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中实现灵活就业。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让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着力支持重点群体稳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宁就业,全面推动创业宁国建设,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供给,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就业岗位。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对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推深做实“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行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压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持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提升市场化招工服务和技能培训针对性,鼓励企业“点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拓展招工引工渠道,加强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常态化组织我市企业赴省内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现运营,积极发挥平台招工引才作用,以市场化渠道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要素保障。
(四)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整治非法劳务中介。围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服务企业活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1314”服务。完善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以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高级工及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以及市级财政资金列支。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成功引进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务工人员,由市级财政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2023年,力争50%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西津、南山、河沥溪三个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2023年高校毕业生回宁就业率达30%以上。 |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牵头,安材学校、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86个。 |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及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202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25个。 |
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 |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推深做实“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2023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5场次。 |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2023年,开展补贴性培训77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360人。 |
市人社局牵头,安材学校、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宁国市“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继续实施“徽厨宁味”五大行动,着力将宁国“新徽菜”打造成为代表安徽美食文化的特色“名片”,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实施“徽厨宁味”徽菜师傅技能提升行动。结合群众意愿和我市餐饮产业布局,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我市徽菜师傅培训项目,新增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原则上具备开发为专项能力标准的条件。结合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我市承训单位并及时认定发布。积极发挥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二)实施“徽厨宁味”标准认定行动。完善我市“徽菜徽厨”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等多层次评价体系,推动我市酒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社会评价组织积极开展“徽菜徽厨”相关职业(工种)评价工作。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继续开展“金牌徽厨”评选工作。
(三)实施“徽厨宁味”职业技能竞赛行动。鼓励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结合乡村旅游、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开展各类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厨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对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颁发“宁国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积极组织我市优秀烹饪选手参加省、市级以上烹饪职业技能竞赛,做好赛前集训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集训
补贴。
(四)继续实施“徽厨宁味”就业创业行动。结合“2+N”就业人才招聘,积极组织开展“徽菜徽厨”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根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要求,支持建设地标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租金减免、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继续实施“徽厨宁味”品牌培育行动。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探索建立“特色美食+旅游+市场”发展路径,积极推介我市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选树一批“徽菜徽厨”师傅就业创业典型,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吸引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回宁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出宁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根据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龙头企业新增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厨宁味”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评选认定10名市级“徽厨宁味”金牌徽厨,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对评选为宣城市级徽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评选为宣城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选为宣城市级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150人。 |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
2 |
持续开展特色美食、特色美食街区、特色美食线路、特色美食村宣传推广。2023年,打造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
市文旅局牵头负责 |
3 |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1家。 |
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牵头负责 |
宁国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聚焦群众满意,着力构建城乡全覆盖、需求可满足、选择有保障、社会广参与的全域老年助餐服务体系。2023年,根据省、宣城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不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二、推进举措
(一)优化设施布局。城市社区按照“15分钟生活圈”的要求,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建设或调整老年食堂(助餐点)。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乡镇政府驻地村、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二)深化服务模式。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导,一是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在服务场所或连锁门店设置老年就餐专区、老年餐桌等。二是盘活养老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等养老设施开展服务。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三是支持慈善助力,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冠名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四是探索多元参与,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用房建设并运营社区老年食堂或社区老年助餐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对外开放,设置老年就餐专区、老年餐桌等。
(三)加强日常监管。民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落实“六公示”制度和建筑、消防、食品、防疫等安全责任。建立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避免出现老年人排队登记就餐。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快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和利用,老旧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助餐服务用房。可依法将各类具备条件的闲置用房改造后用于助餐服务。
(二)强化资金支持。持续落实三项补助政策,实行老年人就餐“普惠+优待”政策,给予老年人就餐补助。根据实际支出的80%,给予新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由社会餐饮单位改建参与助餐服务的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依托已建成的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如若改扩建,根据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原则上,月平均助餐老人数在1200人次、900人次、600人次以上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分别给予每年不低于8万元、6万元、5万元的运营补助。600人次以下的,结合实际助餐人数,进行适度补助。运营补助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水电费、物业费等。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
市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 |
市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全市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1家以上。 |
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
4 |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
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适当给予就餐补助。 |
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老年助餐行动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所属乡镇(街道) |
老年食堂(助餐点)名称 |
1 |
西津街道 |
城东社区老年食堂 |
2 |
城中社区老年食堂 |
|
3 |
南山街道 |
南河社区老年食堂 |
4 |
河沥溪街道 |
畈村村老年食堂 |
5 |
汪溪街道 |
渡口村老年食堂 |
6 |
竹峰街道 |
竹峰村老年食堂 |
7 |
天湖街道 |
马村村老年食堂 |
8 |
中溪镇 |
中溪村老年食堂 |
9 |
仙霞镇 |
盘樟村老年食堂 |
10 |
港口镇 |
港口社区老年食堂 |
11 |
梅林镇 |
阳山村老年食堂 |
12 |
霞西镇 |
霞西村老年食堂 |
13 |
甲路镇 |
甲路村老年食堂 |
14 |
胡乐镇 |
鸿门村老年食堂 |
15 |
宁墩镇 |
吉宁村老年食堂 |
16 |
方塘乡 |
方塘村老年食堂 |
17 |
南极乡 |
永宁村老年食堂 |
18 |
青龙乡 |
龙阁村老年食堂 |
19 |
万家乡 |
万家村老年食堂 |
20 |
云梯乡 |
云梯村老年食堂 |
宁国市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10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口腔牙椅总数比2022年增加5%。全市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超过2万人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5人,医护比达到1:1.2。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86%以上。强化校园宣传阵地作用,开展1次幼儿园和学校免费口腔健康检查活动。发挥宁国市青少年口腔健康科普基地作用,加强爱牙科普宣传。积极争取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健康口腔推广项目,开展口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二)优化群众就医流程。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全市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持续推广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完成建设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计划定向培养2名口腔专业专科医学生。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安排医生到长三角知名口腔医院进修培训。牵头医院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3人。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定期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本级财政投入21万元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牙科治疗设备进行适当更新和添置,提升口腔综合治疗能力。
(二)定向培养人才。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6名。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组织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3年底,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
市卫健委负责,市财政局、市教体局配合 |
2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推动开展市中医院青少年口腔健康科普基地活动。 |
市卫健委负责,市教体局配合 |
4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持续开展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
市卫健委负责 |
5 |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支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支持市人民医院开展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在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宁国市牙病防治所。 |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健全医共体牵头医院口腔专业对口帮扶机制;支持市人民医院开展
|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定向培养2名口腔专业专科医学生。安排医生到长三角知名口腔医院进修培训;牵头医院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3人。 |
市卫健委负责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配合 |
8 |
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7项。 |
市卫健委负责,市医保局配合 |
9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1次。 |
市卫健委负责 |
宁国市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宁国市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新增托位158个;建成幼儿园2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6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政策清单,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推进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公立医院托育点建设。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宁国市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宁教〔2022〕28号)要求,2023年春季学期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各幼儿园要完善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幼儿园延时服务全部纳入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化教研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名园办分园,强园带弱园,重点推进宁国市示范园、宣城市一类园创建,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全面实施科学保教,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机制,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一是按照省《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规定,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二是根据宣城市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全年对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100元/生/年标准进行补助。经申报评估验收被授予宣城市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的,宣城市按照第1名12万元、第2名10万元、第3名8万元给予补助。三是根据本市财政预算,按照《宁国市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托育园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给予托育机构相关补助。四是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所需经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本市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
(二)落实收费政策。一是督促落实《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发改价格函〔2022〕42号),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三是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一是指导托育机构按国家标准配备保育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具备保育师、育婴员等相关资质。二是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三是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四是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五是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托育服务机构具体执行《关于落实我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0号)相关规定。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按照宣城市要求积极申报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
市卫健委 |
2 |
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
市教体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
3 |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
市教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市财政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教体局配合 |
5 |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配合 |
6 |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
市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宁国市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46个以上;新建口袋体育公园1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1个;新建全民健身步道4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场两门”改造2个,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6000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 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 道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 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建设口袋体育公园和社区百姓健身房。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游泳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打造全民 健身品牌,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办好社区运动会、职工系列比赛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赛。
(五)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健身氛围。充分利用融媒体、公众 号等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 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 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 对上争取资金,统筹各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 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 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 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实际为居民住宅区配建、维修健身设施。对已建小区,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20个以上。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26个以上。 |
市教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
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 |
3 |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新建口袋体育公园1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1个。 |
市教体局牵头,市住建局、相关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2个,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
市教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游泳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6000人次。办好社区运动会、职工系列比赛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万人次。 |
市教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
6 |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
市教体局牵头,市融媒体中心配合 |
7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安排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资金、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以及体育强省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快乐健身项目建设。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快乐健身行动,不足部分由一般公共财政兜底保障。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宁国市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严格落实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宁国实际,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20亩 以上的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公共停车泊位,优化提升各类新建项目的停车配建标准。
(二)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根据《宁国市综合交通专项 规划( 2021-2035 )》和2023年城市建设项目安排,加快推进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同时,督促推进新建公共停车场按照泊位数20%标准配建充电设施。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需求。
(三)加强智慧停车管理。根据“数字宁国”项目安排,依托智慧城管二期建设,建立停车资源数据库。加快城区停车诱导屏建设。通过价格杠杆及有效管理,实现车辆停放规范化、车位周转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方便市民行车、停车。
(四)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国 有企业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要求,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最大限度盘活共享停车资源。综合考虑道路通行能力,在停车密集区、学校等路段设置限时停车标识,允许车辆有序停放。结合城市更新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统筹城市活动、交通通行和消防安全,合理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停车泊位进行增划补划,重点对新修(改)建道路、人行道、广场,及时予以增补。同时,加大对一车多位、长期占用停车位现象的管理。
(五)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按照“企业申请、依法审批”的原则,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位)实行备案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设,缓解企业及周边停车压力。
三、支持政策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便民停车管理,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和责任清单,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快公共停车泊位建设进度,科学设置标识标牌、残疾人车位,施划停车朝向标线。国控集团要超前谋划,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确保充电设施符合配套要求。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建设单位要完善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停车场建设前后对比照片、施工合同、规划图纸、验收报告等),自2023年2月开始,每月20日前,请相关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城管执法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五)加强督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建设运维知晓评价、财政资金支付率、 日常信息报送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自2023年3月起,每月印发一期工作简报,呈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审阅,并抄送民生办,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微信朋友圈、城管公众号、三大运营单位等各类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发送便民停车温馨提示,广泛进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结合宁国实际,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20亩以上的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 1.5个车位配建公共停车泊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 |
2 |
根据《宁国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和2023年城市建设项目安排,加快推进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同时,督促推进新建公共停车场按照泊位数20%标准配建充电设施。 |
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国控集团 |
3 |
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需求。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 |
4 |
根据“数字宁国”项目安排,依托智慧城管二期建设,建立停车资源数据库。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 |
5 |
加快城区停车诱导屏建设。通过价格杠杆及有效管理,实现车辆停放规范化、车位周转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方便市民行车、停车。 |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国控集团 |
6 |
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要求,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最大限度盘活共享停车资源。 |
市文城办、市城管执法局 |
7 |
综合考虑道路通行能力,在停车密集区、学校等路段设置限时停车标识,允许车辆有序停放。 |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
8 |
结合城市更新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统筹城市活动、交通通行和消防安全,合理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停车泊位进行增划补划,重点对新修(改)建道路、人行道、广场,及时予以增补。同时,加大对一车多位、长期占用停车位现象的管理。 |
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 |
9 |
按照“企业申请、依法审批”的原则,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位)实行备案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设,缓解企业及周边停车压力。 |
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 |
10 |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
便民停车行动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单位 |
城市停车泊位(个) |
公共停车泊位(个) |
1 |
市住建局 |
4400 |
400 |
2 |
经开区管委会 |
280 |
280 |
3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30 |
30 |
4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30 |
30 |
5 |
河沥街道办事处 |
30 |
30 |
6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30 |
30 |
7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15 |
15 |
8 |
港口镇 |
70 |
70 |
9 |
国控集团 |
200 |
200 |
合计 |
5085 |
1085 |
宁国市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突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推进思路。2023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640人,开展岗前培训640人次,继续培训2860人次,加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培育力度,做强做优宁国家政品牌。
二、推进举措
(一)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梳理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及现有政策,科学制定2023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回炉培训、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的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完善机制强化调度。落实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按上级要求组织年度验收,落实省、市、县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根据要求纳入年度考核。
(三)强化培训提质升级。统筹利用各部门就业创业资金开展家政培训,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带动社区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扩大居民身边的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提升家政服务可及性。
(四)依法行政强化信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人一码”工作。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组织推荐参与省、市级星级评定和优秀遴选。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
(五)加强宣传浓厚氛围。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持续强化舆论引导,提高群众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思想认知。在家政培训、就业创业项目、行业活动举办等工作中加强放心家政行动政策宣传,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省级奖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落实省级、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
(二)配套市级家政行业支持政策。根据“放心家政”年度预 算内资金安排,对新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80元/人标准对承担放心家政回炉培训任务的企业予以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强化技能培训,2023年岗前培训640人次、继续培训2860人次。 |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乡镇(街道) |
2 |
拓展职业教育,依托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开展职业学历教育,开设家政、养老、托幼、护理等相关专业。 |
市教体局、安材学校 |
3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
4 |
组织参加技能竞赛。 |
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妇联、团市委 |
5 |
强化信用建设,优化信用信息服务。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6 |
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地方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
7 |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
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
8 |
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 |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
9 |
落实省级、市级财政支持政策,配套本市家政行业支持政策。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 |
放心家政行动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乡镇街道 |
全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人) |
|
岗前培训 |
回炉培训 |
||
1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30 |
100 |
2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44 |
292 |
3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44 |
292 |
4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44 |
292 |
5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44 |
292 |
6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44 |
292 |
7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30 |
100 |
8 |
霞西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9 |
方塘乡人民政府 |
30 |
100 |
10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1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2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3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4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30 |
100 |
15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30 |
100 |
16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7 |
云梯乡人民政府 |
30 |
100 |
18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19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30 |
100 |
总数 |
640 |
2860 |
宁国市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 年,完成现有4个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分别是: 城区菜市为宁国市中心蔬菜综合市场(大华市场)和河沥溪津三 角农贸市场; 乡镇菜市为港口新村农贸市场和甲路农贸市场。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行动机制, 加强商务、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属地政府等单位协作。 积极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常态 化。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和文明经营户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农 贸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参与文明菜市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建立工作台账。属地乡镇街道要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 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提升改造项目,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 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动态组织验收。港口新村农贸市场、甲路农贸市场原则上在3月中旬前完成,大华市场、河沥溪津三角农贸市场原则上在7月中旬前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营造文明菜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和评审阶段(2023年2月28日前)。宁国市中心蔬菜综合市场(大华市场)、河沥溪津三角农贸市场要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在2月底前完成市场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和评审工作,明确菜市改造提升的时间节点,有序实施菜市改造提升,确保所有既定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港口新村农贸市场和甲路农贸市场要在2月底前完成对标整改工作,确保省市级验收合格;宁国市中心蔬菜综合市场(大华市场)、河沥溪津三角农贸市场要在3月底前完成工程清单编制和招标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或提升改造任务。各属地党委政府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工作进度报送至市文明菜市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人胡永强,联系电话:4014940、
(三)达标验收阶段( 2023年3月-6月份前分别开展)。按 照分级负责、动态验收的原则,菜市提升改造完成后由菜市经营主体申报,申报后1个月内,由市商务局组织达标验收,并组织申报省级奖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市商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进行不定期回访,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 明菜市建设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文明菜市行动是全省十大暖民心行动之一,是全省重点调度的民生工程之一。属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具体工作方案,要整合土地、规划、建设、资金等资源帮助项目解决实际困难。项目属地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时序进度推进工作。
(二)坚持科学调度。全市文明菜市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 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要 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菜市常态化管理水 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 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加强资金支持。组织城区改造达 标菜市申报上级专项资金,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菜市整治改造提升与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结合实际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 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制定文明菜市行动考核评议方案。 |
市商务局负责 |
2 |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
各属地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
各属地政府牵头,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
各属地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
各属地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各属地政府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宁国市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88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96万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 举措,推进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结合快乐健身、老年助餐、村(社区)文化广场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改善老 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血校。利用宣城职院老年大学及宣城开放大学远 程教育网,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线上课程。
(二)抓好区域统筹。优化市老年大学和乡镇老年学校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村、社区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 向村、社区、养老机构、快乐健身点和老年助餐点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宁国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市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辖区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等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设一支符合老年 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宣城开放大学,办好宁国开放大学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大学 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市老年大学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使之达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全市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出租转让闲 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 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增设公益性岗位,继续从省内高校毕业生中招聘老有所学工作人员,保障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工作队伍。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推进市老年大学扩建、改建。 |
市委
|
2 |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88万人左右。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3 |
推进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4 |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5 |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宁国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市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6 |
依托宣城开放大学,建成宁国开放大学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老年教育资源中心。 |
市教体局牵头,宁国开放大学、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积极争创省级示范老年学校。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8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 |
市教体局牵头,市委
|
9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
市教体局牵头,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本市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老有所学行动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乡镇、街道 |
目标任务(人) |
其中线下(人) |
1 |
中溪镇 |
1100 |
750 |
2 |
港口镇 |
1350 |
900 |
3 |
仙霞镇 |
1000 |
700 |
4 |
宁墩镇 |
700 |
450 |
5 |
梅林镇 |
1050 |
700 |
6 |
甲路镇 |
650 |
450 |
7 |
霞西镇 |
1100 |
750 |
8 |
胡乐镇 |
650 |
450 |
9 |
云梯乡 |
300 |
200 |
10 |
南极乡 |
500 |
350 |
11 |
万家乡 |
650 |
450 |
12 |
方塘乡 |
600 |
400 |
13 |
青龙乡 |
600 |
400 |
14 |
西津街道 |
6800 |
4700 |
15 |
南山街道 |
4100 |
2800 |
16 |
河沥溪街道 |
3900 |
2600 |
17 |
汪溪街道 |
2200 |
1500 |
18 |
竹峰街道 |
700 |
450 |
19 |
天湖街道 |
450 |
300 |
20 |
市老年大学 |
400 |
300 |
合计(人数) |
28800 |
19600 |
主办单位: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
邮编:242300 运维电话:0563-4116396 网站标识码:3418810033
皖ICP备05001192号-3皖公网安备34188102000030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