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社局、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宣城市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3〕116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二)属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七条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专业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11个专业,即:乡村振兴农经专业、乡村振兴农艺专业、乡村振兴农技专业、乡村振兴农林专业、乡村振兴农建专业、乡村振兴工艺专业、乡村振兴兽医专业、乡村振兴畜牧专业、乡村振兴水产专业、乡村振兴电商营销专业、乡村振兴农机化专业。
三、指标分配
根据宣城分配给我市的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名额进行推荐申报,高级职称推荐数16人,各主管部门可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在分配名额外多追加1-2个人员作为备选推荐对象,并注明备选人选。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职称的评审。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申报人需提交业绩材料,均采取复印件,首页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身份证;
(2)相关荣誉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需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表(高级)》所填内容相符。
2.材料审核。根据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后报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予以受理审核。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于7月4日前报宁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七楼专技科,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要及时核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材料报送。各乡镇、街道会同农业、住建、商务、林业发展中心等主管部门做好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及复核工作,并按时报市人社局。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①推荐报告。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报告应将组织申报工作进行简要总结,推荐人选的类别、数量、基本业绩分别概括说明。
②个人申报表格。按照附件1要求,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如实填报并加盖公章。
③业绩材料。原则上,每人的业绩材料不得超过20页。
④汇总表。各主管部门填报《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与公示证明盖章后一并报送。
4.组织复核。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报宣城市人社局,由省人社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将本通知及时宣传到相关乡村人才手中,并指导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业绩材料装帧简洁牢固,内容完整清晰。
(二)申报人员严禁同时申报2个以上不同系列职称评审,对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同时申报取得的职称。
(三)各主管部门要按程序组织开展本级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标准条件,科学确定推荐人选,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特别是将扎根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效益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选拔出来。获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激励政策。
(四)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以电子表格方式,业绩材料以PDF方式),每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纸质版申报材料应统一按照封面(附件3)填写;电子版统一以“地区+申报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夹。
联系人、电话:周 静 0563-4036684
许献玮 0563-4015104
电子邮箱:2319661730@qq.com
附件:1.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
2.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袋封面
4.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