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10月28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用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资源要素。2023年,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部署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提升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我市现有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亟待提升。为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要素配置,促进项目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用地利用水平,针对我市节约集约改革试点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举措,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的目的根据我市发展实际,结合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实际,从立项、建设、后期监管及要素配置等方面制定标准,提升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5月30日,宣城市印发了《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宁国市人民政府批示由我局牵头制定,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局内部科室根据要求,结合宁国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并组织讨论征求各部门意见,形成初步成果,现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意见修改后报政府研定通过后实施。五、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带宗
联系方式:0563-4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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