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继承】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已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继承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坐落详见清单),经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我中心未收到意见反馈
序号
11
权利人
施文存、高兰志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北园路宁海花园2幢203室
不动产面积(㎡)
72.76㎡
用途
住宅
备 注
被继承人高君于2019年03月07日死亡,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高君的上述遗产由施文存、高兰志继承。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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