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自然(许)销字〔2023〕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O17〕16号)等有关规定,宁国市双溪页岩砖厂采矿权人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也没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本次公告时间为30日(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63-4012787),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表:注销采矿权名单
序号
矿山名称
矿业权人
许可证号
有效期
矿区面积
(㎞²)
矿种
1
宁国市双溪页岩砖厂
朱之贵
C3418812010117120082983
2020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0.0092
页岩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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