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140元/月∙人;
2.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827 元/月 ∙ 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787 元/月 ∙人。本标准从2023年7月开始执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