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715 元/月·人、 半护理 429 元/月·人、全自理57.2 元/月·人;
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500.5 元/月·人、半护理 286 元/月·人、全自理42.9 元/月·人。此标准于 7 月份开始执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