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 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2017 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年检情况公告如下。民办非企业共 167 家,未到年检时间的 16 家。其中,年检合格 145 家,基本合格 5 家,未参加年检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 家。社会团体共 115 家,未到年检时间的 24 家。其中,年检合格 79 家,基本合格 9 家,未参加年检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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