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节约集约用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他强调“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2022年4月19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皖政〔2022〕54号),部署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印发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2〕68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工业亩产效益,促进土地要素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推进低效、闲置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工作,推动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结合我市工业低效土地现状,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县域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难题,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1-5月,我局深入园区、乡镇实地调研,对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现状进行摸排,初步梳理建立了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台账。2023年6月,市领导带队赴溧阳市考察学习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充分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拟订《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7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业低效土地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讨论《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属地及相关部门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25日至8月23日,通过宁国政府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随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9月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9月12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依据摸排的现有存量低效工业用地,通过采取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帮扶提升、限期开发建设、实施政府收储、推动市场收购、鼓励兼并重组、加大倒闭整治等7种处置方式,到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整治提升工业低效土地5000亩以上,使全市工业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全面提升。 五、主要内容 (一)整治提升标准。方案明确了工业低效用地企业的认定标准和销号标准两个方面。认定标准主要是指全市范围内建设周期、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约定要求的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D类、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5类认定标准。销号标准主要是通过整治提升行动,企业亩均投入、亩均税收达到相应标准;土地被政府收储或进入二级市场完成交易;企业完成兼并重组等5类销号标准。 (二)整治提升模式。主要包括加强规范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强化帮扶提升,推动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提质增效;限期开发建设,督促企业限期提高效益;实施政府收储,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参与收购;推动市场收购,鼓励“招商嫁接”方式推进工业低效用地市场收购;鼓励兼并重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倒逼整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等7种处置方式,进一步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三)整治提升流程。包括排定企业名单(2023年9月20日前)、制定细化方案(2023年10月上旬)、完成销号清零(2025年底前)。 六、创新举措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明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范围标准。二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制定了多渠道盘活利用措施,包括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帮扶提升、限期开发建设、实施政府收储、推动市场收购、鼓励兼并重组、加大倒闭整治等7种处置方式,进一步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三是明确了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流程,规定了核查认定,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汇总上报,对账销号具体实施程序。四是制定了处置盘活政策支持。其中,政策激励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A、B类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取得低效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分别给予其交易过程中由购买企业实际产生的综合贡献额90%和85%的补助;二是支持企业通过改扩建多层厂房提高亩均效益,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参考招商引资奖励标准给予扶持。 八、保障措施 主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激励、强化督查考核、强化氛围营造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工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工作。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市经信局运行科 咨询人:张凯 咨询电话:0563-40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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