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宁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凤琴解读《宁国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3-07-13 10:33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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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决策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4月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努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宁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规则》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必然涉及案件的审理组织问题,《规则》的出台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是树立行政复议权威的必然举措,为建立健全三级案件审理组织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有助于规范案件审理,实现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问:研判及起草过程如何?
答:2023年6月份,根据安徽省及宣城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宁国市司法局起草了《宁国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7月份正式印发。
四、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由哪些人组成?
答: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主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召开审委会进行集中审理。
审委会会议由审委会主任主持,也可由副主任主持,每次会议由5名以上(奇数)委员参加。参加审委会的委员由市司法局(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审议事项和委员专业特长选定。
五、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案件审理标准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凿;
(三)适用依据正确;
(四)程序合法;
(五)内容适当。
六、问:为什么要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
答:由于在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部分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或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的案件,但是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审议相关复杂案件,有助于行政机关严格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对政府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意义。
七、问: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
答:案件经集体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处理意见,必要时,可以报市政府决定。如果过半数的参会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查案件事实的,主持人可以决定中止案件审议,待案件事实核查清楚后再行审议。
同时,对于所有案件审理的意见均要记录在册,形成审议笔录。
八、问: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需要收费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属于内部的审理程序,不需要收费。
九、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在哪申请?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情况可以到宁国市司法局五楼行政复议科进行咨询。
十、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保障措施主要是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十一、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宁国市司法局
解读人:宁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凤琴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402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