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文明单位(2010-2015)“十二五”期间总体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文明单位(2010-2015)“十二五”期间总体规划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创建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作为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进展的重要途径,在全中心形成一种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团结向上、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良好风尚,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单位,为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条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单位增强凝聚力有益之举,是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单位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创建,使单位干部职工形成“崇尚科学,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和“爱岗敬业,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为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 创建工作坚持由中心党组统一领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实践“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广大干部职工业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弘扬正气、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优化环境、提高素质、塑造形象”为主题,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成立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窗口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第六条 创建办公室在中心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创建目标的实现。
1、根据上级要求,研究确定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负责对中心内部参创单位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日常管理。
3、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各科室、各窗口的职能作用,推动中心的创建活动。
第七条 中心文明创建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在管理、思想、方式、方法上,把两个文明建设融为一体,实行统一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发展。
第三章 目标、内容和任务
第八条 根据创建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制定创建工作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1、目标
(1)在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同时,再创宣城市级文明单位,同时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努力实现单位文明建设跨越式发展。
(2)领导班子坚实有力,领导干部无违反党纪、政纪事件发生,班子成员团结协作,领导作风建设廉政、勤政、朴实、高效。
(3)单位管理规范有序,单位窗口形象不断改善。
(4)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高,职工爱岗敬业、精神面貌好。
2、内容
(1)党的建设
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宗旨、义务和荣辱观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大力推行中层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二是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四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储备工作;五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基础建设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信息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确保工作生活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亮化。不断“完善硬件、强化软件、丰富载体、活跃氛围”,经常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3、任务
(1)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深入发动群众,把创建工作变成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行动;坚持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将创建活动落实到“爱岗敬业、务实高效”的宗旨上来。
(2)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协作,苦干实干,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三个强化,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政治思想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