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督查;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培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化工,下同)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包括非煤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其他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管理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布置的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建档工作。
(十)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依法对社会相关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十三)对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察;依法纠正、查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医药、电力、公路、水路、建筑、水利、邮电、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构性质:宁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一个本级和两个个二级单位组成。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强化安全意识为重点,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底线思维”;
(二)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三)以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抓手,着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四)以标准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为保障,夯实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五)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大力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六)以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目标,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以推动安全文化发展为基础,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八)以强化安监队伍自身建设为根本,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第二部分(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458.5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附表1)。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附表1)。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4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5万元,占100%(附表2)。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万元,占4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49万元,占54%,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执法检查、隐患排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支出(附表3)。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8.5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附表4)。支出包括(附表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占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96.8万元,占 86%;医疗卫生支出8.5万元,占 2 %;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占 6%。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占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96.8万元,占 86 %;医疗卫生支出8.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附表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27.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8万元,增长138.6%,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费”预算2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支出。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396.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工资标准提高,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范围扩大、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47.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5%,主要是“三公”经费减少等; 项目支出24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4%,增长原因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范围扩大、增加。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执法检查、隐患排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8.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5%,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费用增加支出0.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2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3万元,增长47%,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改革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变动等增加支出8.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1.8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附表6)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减 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减 0%,增减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