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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47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47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12:01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出生证、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接种证等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并配合学校进行新生学籍信息采集。

(3)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20天内录入好新生学籍导入表,并报送学校学籍管理员处导入学籍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2.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二、转学(转入、转出)

1.凡随家长迁入我校入学片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户口本及相关房产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分管副校长批准,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我校提出转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办理转出手续。

3.转入、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并由学校进行编班入学。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四、学籍档案管理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学籍变动表;

4.新生入学审批表;

5.教育统计报表;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应严肃对待,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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