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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60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校园安全“吹哨人”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60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校园安全“吹哨人”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校园安全“吹哨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12:36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吹哨人”制度。

一、“吹哨人”的选定

1.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是校园安全“吹哨人”,实施首遇责任制。

2.每班设立学生安全委员;每个办公室当日楼层值班人员为当天安全“吹哨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值班行政为当日安全吹哨人

3.每个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委员都是安全“吹哨人”。

4.学校聘请辖区民警、交警、法治副校长为安全教育“吹哨人”。

二、“吹哨人”的职责。

1.在自己的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在能力范围内的应及时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定期对所在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上报职能部门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3.特别对校园欺凌、性侵、溺水、消防、食品、意外伤害等隐患重点排查及时“吹哨”。

三、对“吹哨人”的奖励。

1.对学生“吹哨人”给予适当奖励,优先评先评优。

2.对教职工“吹哨人”给予适当奖励,优先评先评优晋升晋级。

3.家长、社会人员等“吹哨人”,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四、对首遇人、“吹哨人”不能及时履职尽责,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和处罚。

五、举报、咨询平台

1.学校设置举报信箱(门卫室),专人负责,每天查看。

2.设立举报电话:0563—417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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