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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91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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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09:47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

1)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出生证、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接种证、小学毕业证书等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新生入学后,一年级新生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初中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籍号。学校教导处将学生各类信息及时录入,形成完整的学籍档案信息。

2、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二、转学

1、转入

凡随家长迁入我校入学片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户口本及相关房产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材料无误后,依据实际班额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转入。

2、转出

凡有转出的学生应由家长到我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三、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可持相关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学校进行编班复学。

3、学生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并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休学延期手续办理。

4、完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接受教育。

四、学籍档案管理

(一)学籍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学生花名册(加盖普教科学籍章);

3)学生学籍表;

4)转学登记册,学籍变动表。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档案管理应严肃对待,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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