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文化服务> 行政处罚>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401-00061 组配分类: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宁国市文旅局2023年第四季度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1 发布日期: 2024-01-01
宁国市文旅局2023年第四季度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01 11:51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文旅局2023年第四季度无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放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特此说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