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二)依据上级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和排放污染物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和列入重点考核或治理的排污企业实施监督检查,配合分局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四)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电、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的审核与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环境生态破坏及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
(八)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指导各分局的环境监察工作。
(九)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简易程序”现场处罚,“一般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审查后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年度环境监察计划及重点监管对象环境监察安排。
(十一)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国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动。
纳入宁国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宁国市环保局(本级) |
2 |
环境监测站 |
3 |
环境监察大队 |
4 |
污染控制科 |
5 |
开发区分局 |
6 |
中溪分局 |
7 |
青龙湾分局 |
8 |
港口分局 |
三、宁国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39.9万元,支出总计639.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8.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调整、项目资金费用增加等。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万元,占52%;项目支出306.2万元,占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9.9万元,支出总计639.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调整、项目资金费用增加等。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调整、项目资金费用增加等。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排污申报监测费用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3.7万元,占52%;项目支出306.2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7.4万元,比2014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增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3.6万元,比2014年增加4.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调整等;二是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8.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对个人的家庭和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缴纳费支出等。
(3)“节能环保支出”2015年度决算582.5万元,比2014年增加8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社保缴费调整等;二是安排项目经费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93.7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88.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6.4万元,比2014年增加1.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提租补贴支出增加等。 “提租补贴”决算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宁国市环保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5年度宁国市环保局局机关运行经费9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