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国市大队主要职责:
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国市大队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业务工作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督指导,负责法定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依法承担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现场环境执法等功能。
负责人:朱新民 执法大队大队长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宁阳西路与南山西路交叉口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办公电话:401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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