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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1705-00036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环保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9-25 发布日期: 2017-09-25
宁国市环保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5 00:00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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