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河湖巡查及河湖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河办〔2017〕12号)、及《关于报送2018年度河长巡河计划工作的通知》(宁河办〔2018〕10号)文件要求,作为市级河长牵头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河长巡河工作,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每月一次巡河制度,切实加强河湖管护工作。 2.通过对相关河流巡查,始终及时掌握平兴段、坞村社区段、嵩合社区段、桥东社区段河流河水情况,掌握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情况,协调、督促、指导东津河段(河沥溪段)保护管理工作。督导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河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河长制工作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内容 1.查找相关河流是否存在饮用水源地被污染问题;是否存在“四乱”问题(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直排问题;督促相关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块整治到位,保证重点水质监测点或保障点水质情况正常。 2.督促、指导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3.指导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经信委、河沥溪街道办事处两位一体的组织联络网络,确定专门联络人各一人,专门负责市级河长巡河相关工作。 2.坚持市级河长或我委每月至少1次的巡河制度,月报制度。 3.坚持市级河长巡河重要新闻信息报道制度。 4.坚持问题导向河长巡河制度,对照巡河要求,及时摸排, 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立即进行处理、处置。做到不推诿、不拖拉。 5.坚持建立健全河长巡河的快速反应机制与建立地方河长巡河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相统一。
四、工作安排(附2018年度巡河安排表)
月份
巡 河 内 容 安 排
参 入 人 员
备 注
1
河面、河岸保洁情况;河水水质情况公示牌情况;电话畅通情况
2
河面、河岸、河底、河水情况
3
是否存在“四乱”问题(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
4
河道旁违章建筑情况
5
河边田地农药化肥使用情况
6
汛期河水水质、河道破坏、河岸污染情况
7
了解河长制半年工作情况,指导河长制制度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8
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情况
9
山核桃加工对河水水质影响
10
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直排问题;
11
相关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块整治
12
听取中溪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指导下一年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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