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宣城市有关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制定促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化工作和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研发机构的培育与管理工作;征集、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和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组织科技成果评审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企业(行业)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六)负责拟订并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七)负责科技中介机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市场管理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审批、年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及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全市民营科技和科技信息、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及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市内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科学技术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纪检、审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建设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议案、建议、重要提案的办理工作。
主 任 :汪瑞
(二)高新技术科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促进孵化平台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培育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指导重大创新平台载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推动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负责各级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计划及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等高新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管理。负责科技进步奖励和科技成果登记。
科 长:魏尹
(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及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申报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类、社会发展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区、农业高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负责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和乡镇(街道)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成果推广工作,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年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普工作。
科 长:杨淋芳
(四)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拟订推动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推荐、申报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让转移转化工作,指导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市场建设。负责各类研发机构申报认定及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科技奖扶政策。负责创新券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管理工作。
科 长:李春苗
(五)地震办
负责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钱方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建委后面原规划设计院办公楼
联系方式:0563-4022858;邮政编码:242300
主要负责人:刘勇 窦宁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