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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2-00061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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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1:23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市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学生资助举措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确保从制度上保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100%覆盖脱贫家庭、低保(含低保边缘)、孤儿、残疾、特困供养、受灾害(含疫情)突发临时困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抓好抓实学生资助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严格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等学校学生资助制度,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开展广泛宣传,逐一核实新增重点保障学生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设立并公布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务必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至每位学生,保障政策实施和资助对象精准。

教育部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资助系统,网址:https://xszz.gdedu.gov.cn)对比下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和残疾等13类重点保障学生名单,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逐一按2023年秋季学生资助名单核对,如实记录2023年秋季未享受资助的重点保障学生情况,对经核实的新增重点保障学生应100%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三、积极组织发放、申报,确保资助不漏—人

为做到“按需资助、应助尽助”,结合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分批、分类组织发放、新增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发放工作。2023年秋季学期已通过资助审批发放的受助学生为第一批,经核实本学期正常在校的,适用简易审批流程,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3月15前上报名单,并在全国资助系统录入受助学生名单并完成审核,3月31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部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第二批)。为充分保障学生接受资助的权益,2023年秋季学期未申报资助的困难学生,在本学期可以申请一个学期的国家学生资助项目。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全国资助系统中重点保障学生名单,均应予以逐一核实,线上线下进行比对,对符合资助政策而未享受资助的困难学生要通知学生或家长申报一个学期的国家学生资助项目。本学期新增的申请工作,由中小学、幼儿园自行安排,并应确保全部学生资助资金(含地方政府资助)在学期结束前落实发放。

(三)积极发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关注事实存在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遵循“按需资助、应助尽助”原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领导作用,深入发动学生与家长申报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资助的权益。

四、受助学生名单100%录入,加强电子与纸质档案管理

6月30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各级各类受助学生名单录入到全国资助系统,并确保完成审核。同时,完成全国资助系统的“国家资助”模块的“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原因”填写。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全国资助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各类学校100%纳入全国资助系统管理,各级各类资助项目100%纳入全国资助系统管理,各级各类资助信息100%准确填报。

根据省有关规定,学生资助相关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保存期限均不少于10年。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将学生资助申请材料汇总整理,留档保存。

五、统筹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强化监督检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成才,激励优秀学生追求进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建立教师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人文关怀,适度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为因灾害(含疫情)导致困难产生的心理压力、急需情绪缓解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于因突发变故(含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其情绪疏导和救助帮扶工作。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后,应及时告知学生,并教育学生妥善用好奖助学金。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系统梳理排查学生资助工作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实施。重点加强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监管,要做到发放对象、发放过程、发放结果“精准”,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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