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局目前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部分大宗资产产权落在国投公司和市安居公司名下,用于融资需要,例如宁城北路20号落于国投公司名下、竹林园、四通、容维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作为安居公司固定资产。 请在文件中给以明确,资产移交、管理等方案的实施细则。 2、产权确认问题。 公房历史较为久远,之前国有资产大多未办理产权证,主要是由于土地未进行确权、建设资料等办证材料不齐,导致后期房产等也没有登记。目前,我们已经就部门管辖的房产组织了一次清理,房屋情况已基本摸清,但是土地确权问题难道很大,也需要相关部门给以配合。 3、根据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出租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市国投公司统一对外经营。目前公房大多都进行出租,怎么进行交接、之前已出租的合同怎么管理,请方案中最好明确。 4、公共租赁住房是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租金纳入租房保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该项资金政策性较强,不能作为国有资产收益。 5、后期管护费用保障。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必然会产生维护费用,该项资金应给予保障,例如目前我市直管公房年度租金收入大概在70万元左右,而不仅承担自身维护、还有近千套的公共租赁住房管护,年度费用预算也在60万元左右。作为收支二条线,管护费用应给予保障,或作为能本核减。 6、平台建设问题。 根据方案,国有资产类别较多,且各部门的情况均有所不同,建立从市级层面从上到下明确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细致、表格,便于部门实施。有利于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可以节约财政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