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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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4 发布日期: 2023-01-28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28 15:35 来源:宁国市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监察职能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将住房科更名为住房保障和市场监管科,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研究分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承办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物业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

(三)增设建筑业和质量安全管理科,其主要职责为:

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行业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建筑工程抗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建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建设标准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指导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四)办公室增加负责指导住建行业非公党建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市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产权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定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指导村镇住宅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九)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建设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落实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增的相关职能。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以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综治、文明创建、机关事务管理以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工作。

指导建设系统 法治建设 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住建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类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城乡建设科。

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谋划;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系统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办公地址
  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037093
  网   址://www.siseiken.net/Openness/Branch/396.html
  邮   编:242300
  七、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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