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修订了《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结合安徽省实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修订了《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日前正式印发。
《办法》规定,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20名,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各行业技术人员数量、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确定。
《办法》明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条件。
一、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在安徽省工商注册的单位(不包括省外驻皖分支机构)。
二、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 15 年以上(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者可适当放宽),具备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应具有一级执业注册资格)。
四、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 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6 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奖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国家部委、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3.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及以上;
4.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
5.本专业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六、在本专业领域完成的学术著作、论文、标准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学术专著;
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SCI或EI检索论文;
3.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论文及以上;
4.参编过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
5.作为前5名主要完成人参编过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累计3 项及以上。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以申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办法》还明确有下列情况者,在申报评选中可优先考虑。
一、在本专业领域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
三、获得国家、省、部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
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导下,由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