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
宁国市公安局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38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
公务用车购置费
140
二、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7万元(不含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的公务用车维护费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宁国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2012]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16个派出所1个分局、10个业务大队和市局本级内设的8个二级机构共35个单位,用于公安办案、上级和周边县市协作单位来人等支出。经费使用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2万元(不含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的公务用车维护费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用于购置运兵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更新),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222万元,包括燃修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公安系统执法执勤公务车(即16个派出所、1个分局、10个业务大队、1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和市局本级下设6个内设二级机构共35个科、所、队、室)办案和全市治安、保卫等国家安全支出 等需要。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宁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2012]18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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