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551.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4.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0.5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7
二、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1.9 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增加了47.6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改变,我局二级机构交警大队公务用车购置费归属我局统计,除去交警大队51万公务车购置费,与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3.4 万元,下降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52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无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 万元,下降 0.81 %。主要用于接待异地来访食宿方面。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宁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办发〔2014〕10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27.5万元,除去交警大队公务用车购置费51万元外,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3.2 万元,下降0.6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6万元,计划报废更新购置车辆 12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0.5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接处警及办理案件和各项安全保卫活动等方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