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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7-03-27 发布日期: 2017-03-27
宁国市公安局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828号)文件精神,我局2016年共收到财政拨付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22万元,其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706万元,装备专项经费516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为止,两个专项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现将我局2016年经费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办案业务费706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35.22万元、案件会审费94.798万元、侦察活动费12.15万元、协助办案费48.69万元、特别办案费32万元、邮电费17.76万元、培训费42.8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842万元、专业材料费194.7万元。

装备经费516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58.04万元、指挥通信装备费147.08万元、刑事技术装备35.5万元、侦察技术装备费67.65万元、执法勤务装备费25.3万元、其他专用设备购置费30.2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1.93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0.74万元。

详情请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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