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7)151号)文件精神,我局2017年共收到财政拨付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34万元,其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718万元,装备专项经费51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止,两个专项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现将我局2017年经费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办案业务费718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30.86万元、宣传费43.91万元、侦察活动费193.27万元、协助办案费26.27万元、特别办案费61.39万元、邮电费14万元、培训费2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8万元、专业材料费90.5万元。
装备经费516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59.83万元、指挥通信装备费45.06万元、刑事技术装备74.02万元、侦察技术装备费135.63万元、执法勤务装备费13.45万元、其他专用设备购置费1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7.42万元。
详情请参见附件。
宁国市公安局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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