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支出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依法进行全市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核、报批、登记发证、年检,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的审核;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矿业权和矿山环境治理招投标工作;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储量;依法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开采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芳明(地质矿产科 科长)
办公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40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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