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林业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编制全市生态建设、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林业重大工程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保护林农合法经营权益的职责;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山权属纠纷调处。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编制下达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木种苗和林权管理,监督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转报;组织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
(五)组织、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六)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拟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各类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重大森林植物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九)研究申报并组织实施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组织开展林业科学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拟定和申报相关行业标准;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基金征管、使用和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组织开展林业宣传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现代林业发展战略,编制林业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林业重点工程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建设和城乡绿化;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承担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护林农合法经营权益的职责;负责全市林权登记发证,依法管理林权流转、抵押登记和森林资产评估;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指导全市国有、集体、私营林场和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四)负责全市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组织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负责全市征占林地管理并依法对拟征占林地进行初审;编报、下达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指导监督森林和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市木竹检查站、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管理。
(五)组织指导全市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重大森林植物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组织重大林业案件查处。
(六)指导森林生态、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规划、建设、管理;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负责猎枪弹具和狩猎管理;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
(七)推进全市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指导各类商品林、风景林培育和开发利用;开展耗材单位的耗材管理。
(八)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林业科学技术推广运用;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申报并实施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九)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基金征管、使用和监督;组织开展林业宣传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与资金管理科、资源与林权管理科、造林绿化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森林公安局。
设事业单位28个: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检局、自然保护管理站(板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林业治安消防队各1个;6个木竹检查站,17个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
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详见下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备注 |
1 |
行政机关 |
15 |
18 |
|
2 |
森林公安局 |
55 |
47 |
|
3 |
局直事业单位 |
48 |
47 |
|
4 |
基层站(林业站、检查站、保护站) |
132 |
145(含检查站待分流20人) |
|
5 |
退休 |
|
109 |
|
|
合计 |
250 |
366 |
|
三、2016年林业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林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增绿增效主题,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完成新造林0.8万亩以上,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建设5公里森林长廊示范段。补缺补差,迎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验收。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启动建设西津河湿地公园。完善软件资料,做好上级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3、支持中国亚热带树木博览园、中国森林博物馆和红豆杉大观园等重点项目。推进香榧造林培育、竹子和山核桃示范基地建设。
4、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落实胡乐林场定编、定岗、定员任务,突出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定位,促进国有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稳定发挥。
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金融支撑制度试点,推进林农“一卡通”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接工作。库区山场集体所有权证全部发放到位,个人林权分户登记稳步推进。
6、加强木竹检查站管理。落实市编委关于检查站人员分流意见,完成分流人员转岗安置。合理配置留任人员,加强青龙湾库区资源管理,探索开展跨区域资源监管巡查。
7、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严守全市森林、湿地等保护红线。推进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突出管好天然林,实施封山育林、长防林建设工程,推进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
8、提升应急防控能力。加强林业御灾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建设安徽(皖南)航空护林点。实施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和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建设项目,提升林业灾害持续控制能力。
9、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加大盗伐滥伐木材、非法征占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
10、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探索开展生态监测、森林碳汇监测。
11、支持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林业企业运用互联网+林业技术,开发营销新业态、新模式。
12、创新经营形式,培育家庭林场等新型主体。鼓励林权流转,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13、推进园区和科技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支持建设恩龙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实施好山核桃、雷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设山核桃、竹林、香榧优质示范园和示范基地。
14、加强实用技术推广运用。发挥林业人才队伍优势,面向基层,创新形式,深入推广林农需要的实用技术。
15、着力改善林业民生,建设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左右,扶持修建林区作业道100公里以上。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聚焦执纪监督,狠抓制度执行,强化队伍教育管理。
17、参与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和三个年活动,推动联点共建常态化。
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2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3.6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273.6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0.9万元,农林水支出25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4。
附:
附件1:宁国市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宁国市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件3:宁国市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4:宁国市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5:宁国市林业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件6:宁国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件7:宁国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