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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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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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科室及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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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朱军;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及二级机构配合;普法联络员:储海英 401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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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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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2.对外:林业管理服务对象,有涉林诉求的企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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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 部以内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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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种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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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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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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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 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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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林企、进林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2.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3.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行政法律宣传普及。 4.森林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向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森林法、种子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5.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向社会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6.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等加强湿地保护宣传。 7.自然保护地保护普法宣传。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地法规宣传,依法依规保护、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地。 8.植物新品种保护普法宣传。对林业系统科技工作人员和相关行政相对人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育等普法宣传。 9.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治宣传。对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工作人员、松林分布区人民群众等开展普法宣传。 10.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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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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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社区居民、农民群众等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2.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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