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审查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及审批工作,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2、制定全市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咨询建议。
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年度统计公报,编印发行全市统计年鉴,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完成省、宣城市对我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研究拟定对各乡镇、街道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经济运行实行有效的监测。
6、具体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普查任务;对全市统计资料进行管理并对社会开展统计服务;统一组织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体系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工作。
7、组织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宁国市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信息科、工业投资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科、宁国市普查中心(事业)、宁国市统计调查队(事业)。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在职人数为24人(含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省及宣城市各类考核目标,及时把握数据变化,开展分析比对,当好领导参谋,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新发展。
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9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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