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 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卫健妇〔2024〕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确保我镇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在全镇7个村2个社区集中开展“宫颈癌”筛查。检查对象为辖区内35-64岁适龄农村妇女,2022年、2023年已参加“两癌”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得重复检查。具体任务数分解见附件。
二、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开展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
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筛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
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港口卫生院应有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三、工作职责
(一)港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协调妇联部门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二)港口镇卫生院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流程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负责项目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质控、归档及统计,及时上报项目检查进度表,确保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做好“宫颈癌”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在“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的领导下与镇政府、妇联等部门及时沟通、相互协调,做好项目衔接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港口镇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冰洁
副组长:何海龙、吴庆华
成员:王翠兰、方国华、毛敏、彭吉瑶、黄洁、冯琛琛、欧全秀、钟慧颖、朱贤君、王帆、杨玉枝、杨海荣、徐运荣、葛黎珠、黄灏娣、宋红梅、章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庆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镇社事办和卫生院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相关任务。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宫颈癌”筛查项目宣传与发动小组:
组长:吴庆华
成员:王翠兰、方国华、毛敏、彭吉瑶、黄洁、冯琛琛、欧全秀、钟慧颖、朱贤君、王帆、杨玉枝、杨海荣、徐运荣、葛黎珠、黄灏娣、宋红梅、章玲
负责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各村卫健专干必须按照各村任务分解数和检查时间的要求,组织适龄妇女按时参加体检,进行检查前登记,核对工作并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
2、“宫颈癌”筛查技术小组:
组长:何海龙
成员:金钟廖银黄桂枝汪辉柳四萍胡幸洁李为英
负责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登记、医学检查、随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社事办、卫生院和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登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规范项目实施。镇卫生院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六、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8日—4月21日)
召开港口镇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启动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项目检查流程;收集人口信息,确定项目检查任务数,按照方案落实检查前各项准备。
(二)临床检查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根据时间安排和任务分解数的要求,分村、有序、按时、足额完成临床检查。(后附表)
(三)阴道镜进一步检查阶段(2024年8—9月)
镇卫生院专人负责,建立“两癌”检查可疑人员高危信息档案,负责将人员转送市妇儿中心进行阴道镜检查并完成随访个案。
(四)数据分析、录入及随访阶段(2024年10月)
完成数据录入、整理、统计分析报市妇儿中心。
附件:港口镇2024年度“宫颈癌”筛查任务分配表
港口镇2024年度“宫颈癌”筛查任务分配表
序号 |
村 |
任务数 |
时间安排 |
筛查地点 |
1 |
港口社区 |
62 |
4月22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2 |
港口村 |
159 |
4月22日下午-4月23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3 |
灰山村 |
113 |
4月24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4 |
新村社区 |
63 |
4月25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5 |
凉亭村 |
145 |
4月25日-4月26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6 |
西村 |
37 |
4月27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7 |
山门村 |
143 |
4月27下午-4月28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8 |
五磁村 |
131 |
4月29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
9 |
太平村 |
147 |
4月30日 |
港口中心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