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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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1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宁国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1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宁国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度宁国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16:44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股室、大队: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责任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和危险废物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法律度和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二)落实评估机制,突出评估重点。对辖区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评估,抽取一定数量其他产废单位(不少于20家)进行评估,并督促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自评估。

二、评估方式及内容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对被检查企业(见附件3)危废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评估打分,建立评估台账,填写《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

三、工作安排和分工

(一)企业开展自评估(4月)

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开展自评估,也可运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系统-规范化评估-企业自查”进行自评估,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评估阶段(4月-5月)

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建立评估台账,填写《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业务股牵头,大队配合)

(三)整改阶段(4月-7月)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逐条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对评估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大队牵头,业务股配合)

(四)总结阶段(7月)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告。(业务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项评估工作,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加大问题整改和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强力推动涉危废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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