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这个《防治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我市是典型的山区地貌,特别是受2019年“利奇马”台风影响,山地孕灾环境趋恶,致灾因素增多,山体覆盖层及裸露岩体多处于不稳定或欠稳定状态。在汛期或受极端天气影响期间,极易引发各类地质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结果,制定了这个方案,这也是方案出台的背景。
其目的,就是根据前期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搬迁、治理计划,合理排定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一是确保2024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今年我市不发生地质灾害人身伤亡及大的财产损失。
问:请问什么是地质灾害?是不是所有的地质灾害都是由你们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管理?
答:我们俗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目前,我市有4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这三大类。
地震、火山虽然与地质作用有关,但不纳入地质灾害管理,而是由应急部门管理;矿山生产、工程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视为安全事故管理;采空塌陷不纳入地质灾害管理,作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管理;特殊岩土体、人工填土及不合理人工开挖、工程支护引发的灾害,轻者作为岩土体工程地质问题管理,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作为安全事故管理。
问:发生地质灾害后,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出资和治理?
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经费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因矿山生产、修路、切坡等工程建设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其治理费用也由责任单位承担。
问:作为一名山区群众,当我发现山后有裂缝及落石,可能会影响我家房屋安全,我该如何处置?
答:我市是典型的山区县市,宅基地资源十分紧张,但同时,山区群众切坡建房也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当发现自家屋后有裂缝、落石隐患时,若是新发现的隐患,你可先向村组负责人进行反映,由村组负责人及时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也可直接向乡镇政府报告,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同时你自己也要做好对隐患的观测,如持续发生变化,首先应该立即撤离避险。
如果你是在册隐患点受威胁户,在你每年收到的“避险明白卡”上面,已经详细注明了你所在乡镇、村网格员以及该点位的监测人的信息。你可以直接联系他们反映具体情况。乡镇政府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会及时与我局进行联系。我局也会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及技术专家到现场进行再次查看,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对应处置措施。
问: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们还是在做好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后核查”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这三大举措,逐年逐点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安排150万搬迁避让资金,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实现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户“应搬尽搬”。搬迁避让统一按照每户7万元标准执行。
二是安排850万元工程治理资金(其中440万元为中央增发国债资金),新实施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及甲路镇庄村村南山坑两个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同时继续推进甲路镇庄村村阴山坪滑坡等续建工程治理项目。
三是安排15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引导乡镇(街道)采取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排危除险,消除地灾隐患。对“以奖代补”的排危除险项目,根据审计结果市政府继续按照70%比例兑付补助资金。
四是安排50万元(省补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用于各类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汛期“三查”、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网格化建设、危险性评估等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全力提升地质灾害基层防治能力。
问:请问我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极为重视,并投入大量资金。除了开展常规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外,上一个问题中提到的“排危除险”举措,就是我们在宣城市范围内的首创。具体为:对威胁较小的地质灾害点,我们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70%比例对乡镇进行补助,引导乡镇主动采取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排危除险,从而将一些小的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解读机构: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宁国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主任田重阳
联系电话:0563-401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