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4-00007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4-00007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2024年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03 16:54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
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1.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停伐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7﹞876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纳入停伐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16元/亩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1181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7﹞502号)
纳入公益林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2024年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21元/亩(中央财政16元、省级财政2元、地方提标3元/亩) 2024年省级公益林22元/亩(省财政19元/亩、地方财政提标3元/亩) 2024年宁国市级公益林15元/亩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1181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延长期每亩补助500元,自2021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亩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