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 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国家 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1.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停伐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7﹞876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
纳入停伐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
16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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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1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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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7﹞502号) |
纳入公益林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
2024年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21元/亩(中央财政16元、省级财政2元、地方提标3元/亩) |
2024年省级公益林22元/亩(省财政19元/亩、地方财政提标3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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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国市级公益林15元/亩 |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1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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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
延长期每亩补助500元,自2021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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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集体对公账户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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