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退役军人〔2024〕12号
关于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凝心聚力、培根铸魂,广泛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之力,自即日起至4月10号,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集中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先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祭奠缅怀先烈的深厚情怀,全面展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设宣传教育活动网络平台。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依托宁国传媒网开设“云祭扫”平台(链接地址:
https://www.ngcm.cn/index.php?v=listing&cid=208),大家可以在线上缅怀先烈、致敬默哀、敬献鲜花,表达对先烈的崇敬之心、感念之情、传承之志。也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和中华英烈网(链接地址:
https://yinglie.chinamartyrs.gov.cn/24qm/;https://yd.chinamartyrs.gov.cn/24qm/),为社会公众在线祭扫英烈、瞻仰烈士纪念设施、了解各地活动动态提供渠道。
二是创新祭扫纪念形式。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好市烈士陵园内的“四个一”代祭扫服务,即为每座烈士墓擦拭一遍墓碑、敬献一束鲜花、拍摄一组照片、给烈属打一个慰问电话。
2.开展多种形式纪念缅怀活动。将代祭扫服务与主题党日等活动相结合,致敬缅怀先烈。组织英烈讲解员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讲述英烈故事。用多种形式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就近到烈士陵园瞻仰祭扫、敬献鲜花。组织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青少年在清明节前夕到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团队日活动。
3.各乡镇街道区域内烈士纪念设施要美化园(墓)区环境,规范祭扫流程,为社会各界祭扫缅怀英烈提供良好场所和温馨服务。开展祭扫工作,提供祭扫服务,要进行录像、拍照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做好烈士祭扫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褒扬英烈、传承英烈精神。
三是开展“致敬英烈·关爱烈属”专项行动。广泛走访慰问烈属,为烈属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对生活学习存在困难的烈士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加强精神慰藉。鼓励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走进烈士家庭,倾听烈士亲属讲述烈士事迹,开展清洁卫生、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增进对英雄烈士的感情。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传播技术发布寻亲消息、调查寻亲线索,积极回应广大烈属和社会关切。
三、工作要求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好各类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提升教育成效,有条件的单位可在门户网站及自有新媒体平台醒目位置设置本次活动专栏跳转链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组织网上祭扫活动的同时,要发挥当地红色资源禀赋优势,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到现场纪念缅怀先烈,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加强舆情引导,确保舆论积极正面。
二是认真组织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烈士祭扫是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重要内容,是关心关爱烈士遗属的重要体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广泛参与祭扫纪念。在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截止到4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祭扫活动,到市内烈士纪念设施园(墓)区祭扫要提前联系辖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统筹安排。祭扫过程中不得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提倡不焚烧纸钱、不抛撒冥币、不燃放烟花鞭炮、不上香,以鲜花、鞠躬、瞻仰、吊唁、扫墓等方式祭扫;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园(墓)区,禁止一切迷信活动,倡导肃穆、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