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 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 “两个确立” 、忠诚践行 “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 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统,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到 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现将我局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 年以来,先后 4次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 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严肃治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精 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今年 5月,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 计依法治统”为题,为宁国市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学员进行了专题授课。组织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委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监 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依法统计意识,促进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以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加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 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反间谍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测试, 积极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 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二、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 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始终坚持在工作中锤炼“法制化”修养,及时召开党组理论 中心组学习会,紧扣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贯彻落实依 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二是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各项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金 额使用事项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同时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全面完成法治教育网上培训课题学习及考 试任务,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为准则并在政务信息网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各专业 人员利用到企业调研的机会,深入企业对其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开展一对一的统计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 ” 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实现统计法治宣传与普法宣传相衔接,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文化氛围。
(三)坚决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完善会议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西津事务所 1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重要文件材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应审必审。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统计系统现有2人具备统计执法资格,同时组织符合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的同志积极备考。
三、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一)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统计执法工作要求,在各专业自查的基础上,选取疑似存在问题的单位作为执法检查对象,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30次。同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联合宣城统计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 10家。在执法工作开展前,我局组织对统计执法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的流程、法律文书的规范填写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执法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执法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认真填写,分类记录和归档。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少数单位统计台账不够完善,统计台账不健全,统计资料未进行归档管理等问题,我局均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二)严肃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 法》和《统计法》等依规依纪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有责改正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构建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健全统计监督体系。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 及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主体责任。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管理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重点督察四位一体的统计监督体系,落实与市纪委监委协调协作机制, 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普法保障不足,受机构编制的限制,统计法治机构人员不足,执法监督大队人员身兼多职,精力有限,以保障普法工作质量;二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基础工作依然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存在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不规范等管理制度现象。三是培训的效果还不够好,有些法制业务培训内容偏重于理论知识,未与实际工作有效融合、有机对接还不深入;学习氛围不浓,基层统计人员往往身兼多职,无暇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五、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主要打算
(一)继续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教育工作。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全市统计系统内,在全社会统计调查对象中,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由政府统计系统带头学习, 向企业、单位、社区、学校等拓展延伸。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法治意识。充分认识依法治统工作新常态,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自觉用法律管理统计工作各项事务,确保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严守统计工作红线和统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统计工作 “ 六严 禁”、统计从业人员“六不准”。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内容,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充分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通报曝光制度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联合惩戒,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提高统计部门公信力。
(四)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2024年2月29日